《公約》共六章、27條,倡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公平競爭、自主創新、優化服務五項原則,以保障用戶的知情權、選擇權、個人信息安全等為出發點開展安全服務,并明確賦予安全軟件對互聯網行業公認的病毒、木馬、蠕蟲等惡意程序的直接處置權,以切實保障互聯網用戶的上網安全。
同時為確保非安全類終端服務企業的平等發展權,《公約》明令禁止惡意排斥、惡意攔截、歧視性對待其他企業的服務或產品的行為,并明確要求對相關軟件的評測應客觀公正。《公約》還進一步細化了協商、調解、測評及裁定相結合的簽約企業間爭議和糾紛解決機制。
《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自律公約》
(中國互聯網協會 2013年12月3日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保障互聯網用戶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和諧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互聯網行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公約。
第二條 本公約適用于中國互聯網協會會員單位,以及加入《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的從業者,并且倡議其他從業企業、組織和個人積極遵守。
第三條 本公約所稱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是指為用戶終端(包括移動終端)提供的系統運行安全、數據安全、通信安全以及系統性能優化等服務。
第四條 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產品是指提供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的軟件硬件產品,其功能包括病毒防護、木馬查殺以及軟件管理、系統優化等。
第五條 開展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的企業,應當擁有具有合法知識產權的安全產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產品必須經過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檢測的,在檢測合格并獲得正式許可后方可開展相關安全服務。
第二章 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企業應遵守的原則
第六條 遵紀守法原則。開展互聯網終端安全服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和規范,合法經營,公平競爭,維護互聯網行業聲譽和利益,不得濫用安全服務功能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侵害其他企業正當權益。開展安全服務應當自覺接受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監管和行業協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