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科〔2014〕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務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7號)和全國物聯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做好2014年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依據《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12〕225號)的有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則
以“市場主導、需求牽引、創新驅動、重點跨越”為原則,緊密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突出物聯網對穩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加強技術創新,注重應用牽引,堅持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相結合,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通過支持關鍵技術研發和重點領域物聯網系統研制項目,推動物聯網規模化應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水平提高。
(一)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發揮大企業、龍頭骨干企業力量,鼓勵產學研用聯合申報,將應用與研發緊密結合,增強物聯網發展的內生動力。
(二)堅持需求牽引。面向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大力支持示范效應突出的物聯網系統研制,著力解決節能減排、提升社會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產能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等問題。
(三)堅持創新驅動。瞄準物聯網技術前沿,把握未來發展方向,圍繞國內產業急需,著力突破物聯網關鍵共性技術,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建立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創新體系,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
(四)堅持重點跨越。突出重點、力求突破,加強物聯網關鍵技術的研發,開展重點領域的應用示范,積極培育大企業,推廣大應用,形成大平臺,引導和帶動物聯網更好地促進生產、走進生活、造福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