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
近 期 行 動 計 劃 的 通 知
國發 〔2013〕 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3年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
目 錄
前言
第一章 現狀與形勢
第一節 “十一五”循環經濟發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第二節 循環經濟發展面臨的形勢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主要目標
第三章 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
第一節 煤炭工業
第二節 電力工業
第三節 鋼鐵工業
第四節 有色金屬工業
第五節 石油石化工業
第六節 化學工業
第七節 建材工業
第八節 造紙工業
第九節 食品工業
第十節 紡織工業
第十一節 產業園區
第四章 構建循環型農業體系
第一節 種植業
第二節 林業
第三節 畜牧業
第四節 漁業
第五節 工農業復合
第五章 構建循環型服務業體系
第一節 旅游業
第二節 通信服務業
第三節 零售批發業
第四節 餐飲住宿業
第五節 物流業
第六章 推進社會層面循環經濟發展
第一節 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第二節 推動再生資源利用產業化發展
第三節 發展再制造
第四節 實施綠色建筑行動
第五節 構建綠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六節 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第七節 推行綠色消費
第八節 實施大循環戰略
第七章 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
第一節 實施循環經濟十大示范工程
第二節 創建百個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
第三節 培育千家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園區)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完善經濟政策
第二節 健全法規和標準
第三節 加強管理監督
第四節 強化技術和服務支撐
第五節 建立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
第六節 強化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
第七節 積極開展交流合作
第八節 加強組織領導
前 言
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是落實黨的十八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戰略部署的重大舉措,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大力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循環經濟理念進一步確立,產業體系逐步完善,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進一步顯現。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持續推進,我國能源資源需求將呈剛性增長,廢棄物產生量將不斷增加,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更為迫切。
為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加快發展,實現“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資源產出率提高15%的目標,國家編制了《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對發展循環經濟作出戰略規劃,對今后一個時期的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各地區、各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意義,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全面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第一章 現狀與形勢
第一節 “十一五”循環經濟發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循環經濟理念逐步樹立。國家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一項重大任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減量化優先的原則,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一些地方將發展循環經濟作為實現轉型發展的基本路徑。
循環經濟試點取得明顯成效。經國務院批準,在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產業園區和省市開展了兩批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各地區結合實際開展了本地循環經濟試點。通過試點,總結凝練出60個發展循環經濟的模式案例,涌現出一大批循環經濟先進典型,探索了符合我國國情的循環經濟發展道路。
法規標準體系初步建立。循環經濟促進法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我國循環經濟進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公布實施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發布了200多項循環經濟相關國家標準。一些地區制定了地方循環經濟促進條例。
政策機制逐漸完善。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實行了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階梯水價和燃煤發電脫硫加價政策。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提高了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逐步理順成品油價格。中央財政設立了專項資金支持實施循環經濟重點項目和開展示范試點。開展資源稅改革試點,制定了鼓勵生產和購買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小排量汽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了環保收費政策。出臺了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
技術支撐不斷增強。將循環經濟技術列入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支持了一批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實施了一批循環經濟技術產業化示范項目,推廣應用了一大批先進適用的循環經濟技術。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技術已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廢舊家電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廢電池資源化利用、共伴生礦和尾礦資源回收利用等一大批技術和裝備取得突破。
產業體系日趨完善。產業廢物綜合利用已形成較大規模,產業循環鏈接不斷深化,再生資源回收體系逐步完善,垃圾分類回收制度逐步建立,“城市礦產”資源利用水平得到提升,再制造產業化穩步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開始起步。
“十一五”以來,通過發展循環經濟,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物耗、水耗大幅度降低,資源循環利用產業規模不斷擴大,資源產出率有所提高,初步扭轉了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資源消耗強度大幅上升的勢頭,促進了結構優化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為改變“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探索出了可行路徑。
表1“十一五”時期循環經濟發展情況
指標名稱
單位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
提高(%)
萬元/噸標準煤
1
1.24
24
水資源產出率元/立方米
41.9
66.7
59
礦產資源總回收率%
30
35
[5]
共伴生礦綜合利用率%
35
40
[5]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億噸
7.70
16.18
110.1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55.8
69
[13.2]
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總量億噸
0.84
1.49
77.4
主要再生有色金屬產量占有色金屬總產量比重%
19.3
26.7
[7.4]
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
0.45
0.5
11.1
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
75.1
85.7
[10.6]
秸稈綜合利用率%
70.6
注:1.能源產出率、水資源產出率按2010年可比價計算。
2.主要再生資源包括廢金屬、廢紙、廢塑料、報廢汽車、廢輪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鉛酸電池等。(下同)
3.主要再生有色金屬包括再生銅、再生鋁、再生鉛三種。(下同)
4.[]內為提高的百分點。(下同)
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循環經濟發展規模還有待擴大、發展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現在:循環經濟理念尚未在全社會得到普及,一些地方和企業對發展循環經濟的認識還不到位;循環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規章尚不健全,生產者責任延伸等制度尚未全面建立;部分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尚未理順,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產業、投資、財稅、金融等政策有待完善;循環經濟技術創新體系和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機制不健全,技術創新能力亟需加強;統計基礎工作比較薄弱,評價制度不健全,循環經濟能力建設、服務體系、宣傳教育等有待加強。這些矛盾和問題已嚴重制約循環經濟的發展,必須盡快加以研究解決。
第二節 循環經濟發展面臨的形勢
資源約束強化。我國主要資源人均占有量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加上增長方式仍較粗放,國內資源供給難以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能源、重要礦產、水、土地等資源短缺矛盾將進一步加劇,重要資源對外依存度將進一步攀升,可持續發展面臨能源資源瓶頸約束的嚴峻挑戰。
環境污染嚴重。我國環境狀況總體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重點流域水污染嚴重,一些地區大氣污染問題突出,“垃圾圍城”現象較為普遍,農業面源污染、重金屬和土壤污染問題嚴重,重大環境事件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帶來危害。
應對氣候變化壓力加大。我國是最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國家之一,氣候變化導致農業生產不穩定性增加,局部地區干旱高溫危害嚴重,生物多樣性減少,生態系統脆弱性增加。近年來,我國溫室氣體排放快速增長,人均排放量不斷攀升,減排壓力不斷加大。
綠色發展成為國際潮流。近年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全球氣候變化的挑戰,發達國家紛紛加快發展綠色產業,將其作為推進經濟增長和轉型的重要途徑,一些國家利用技術優勢,在國際貿易中制造綠色壁壘。在新一輪經濟科技的競爭中,走綠色低碳循環的發展道路是必然的選擇。
無論是從國內能源資源供給和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看,還是從全球發展趨勢和溫室氣體排放空間看,我國都無法繼續靠粗放型的增長方式推進現代化進程。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機遇期,必須積極創造有利條件,著力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加快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從源頭減少能源資源消耗和廢棄物排放,實現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改變“先污染、后治理”的傳統模式,推動產業升級提升和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圍繞提高資源產出率,遵循“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堅持統籌規劃、重點突破、全面推進相結合,因地制宜、示范引領、推廣普及相結合,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相結合,政府推動、企業實施、公眾參與相結合,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積極構建循環型產業體系,推動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推行綠色消費,形成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強化理念,減量優先。推動全社會樹立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循環經濟理念,堅持減量化優先,從源頭上減少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能源資源消耗和廢棄物產生,大力推進再利用和資源化,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完善機制,創新驅動。健全法規標準,完善經濟政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發展循環經濟的內生動力。加強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提升循環經濟發展水平。
改造存量,優化增量。對現有各類產業園區、重點企業進行循環化改造,提高資源產出率。產業園區、企業和項目要從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管理等各環節貫徹循環經濟的要求。按照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產品生產制造產業即動脈產業的特點,統籌對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相關產業即靜脈產業進行合理布局,推動動脈產業與靜脈產業協同發展。
示范引領,全面推進。在農業、工業、服務業各產業,城市、園區、企業各層面,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培育一批循環經濟示范典型,全面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推動循環經濟形成較大規模。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據主體功能定位、區域經濟特點、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力等狀況,科學確定各地區循環經濟發展重點,合理規劃布局,發揮區域優勢,突出地方特色,切實發揮循環經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作用。
高效利用,安全循環。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資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轉變,提高再生利用產品附加值,避免資源低水平利用和“只循環不經濟”。強化監管,防止資源循環利用過程中產生二次污染,確保再生產品質量安全,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相統一。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循環經濟發展的中長期目標是:循環型生產方式廣泛推行,綠色消費模式普及推廣,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初步建立,資源產出率大幅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到“十二五”末的目標(近期目標)是:主要資源產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總產值達到1.8萬億元。
表2“十二五”時期循環經濟發展主要指標
指標名稱單位2010年2015年2015年比2010年
提高(%)
主要資源產出率提高
%15能源產出率
萬元/噸標準煤1.241.4718.5水資源產出率
元/立方米66.795.243建設用地土地產出率提高
%43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總產值
萬億元1.01.880礦產資源總回收率
%3540[5]共伴生礦綜合利用率
%4045[5]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
億噸16.1831.2693.2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6972[3]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總量
億噸1.492.1443.6主要再生資源回收率
%6570[5]主要再生有色金屬產量占有色金屬總產量比重
%26.730[3.3]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
-0.50.536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
%85.7>90[>4.3]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
%<10>15[>5]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
%30秸稈綜合利用率
%70.680[9.4]綜合利用發電裝機容量
萬千瓦26007600192.3 注:1.主要資源產出率的資源核算品種包括:3種能源資源(煤炭、石油、天然氣),9種礦產資源(鐵礦、銅礦、鋁土礦、鉛礦、鋅礦、鎳礦,石灰石、磷礦、硫鐵礦),木材和工業用糧。
2.主要資源產出率、能源產出率、水資源產出率、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總產值按2010年可比價計算。
3.綜合利用發電指煤矸石、煤泥、油母頁巖等低熱值燃料發電。
第三章 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
在工業領域全面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實施清潔生產,促進源頭減量;推進企業間、行業間、產業間共生耦合,形成循環鏈接的產業體系;鼓勵產業集聚發展,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實現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產業循環式組合,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到201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別比2010年降低21%、3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2%,50%以上的國家級園區和30%以上的省級園區實施了循環化改造。
第一節 煤炭工業
推動煤礦綠色開采。根據資源賦存條件選擇先進高效的開采技術,推廣矸石充填、以矸換煤等即采即填技術工藝,鼓勵采用保水開采、煤與瓦斯共采等開采方式,提高煤炭資源回采率。
推進煤系共伴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加強煤系高嶺土(巖)、油母頁巖、硅藻土、石墨、膨潤土、耐火土等共伴生礦綜合利用,提高產品附加值。鼓勵煤層氣發電或將煤層氣作為礦區、城市的生產生活用氣。推動礦井水用于礦區補充水源和周邊地區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
實施系統節能降耗。鼓勵煤礦和選煤廠開展系統節能,淘汰老舊設備和選煤工藝,加強工序能耗管理,加大風機、水泵及選煤廠技術改造,加強洗煤廢水循環利用,減少電耗、水耗和介質消耗。加大煤泥脫水技術的攻關力度,提高煤泥利用率。
推進礦區生態環境保護。鼓勵利用礦區矸石對采空區進行填充,對沉陷區進行立體生態整治,利用矸石、灰渣等進行土地復墾,發展生態農業和旅游業等適宜產業。鼓勵復墾土地的再利用。
構建煤基循環經濟產業鏈。推進煤矸石、洗中煤、煤泥發電以及煤矸石制磚和生產水泥,構建煤—電—建材產業鏈。推進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煤制合成氨等已納入國家相關規劃的示范項目建設,構建煤—焦—化等煤基多聯產產業鏈。
到2015年,原煤入洗率達到60%以上,煤矸石綜合利用率達到75%,煤層氣(瓦斯)抽采利用率達到60%,煤層氣發電裝機容量超過285萬千瓦,低熱值煤炭資源綜合利用發電裝機容量達到7600萬千瓦,礦井水綜合利用率達到75%,土地復墾率達到60%。
第二節 電力工業
加強節能降耗。調整優化電源結構,淘汰落后小火電機組,提高火電機組技術裝備水平。加大鍋爐、風機、水泵等設備節能改造,推廣等離子無油點火等節能技術,降低廠用電率。鼓勵發展熱電聯產和熱電冷三聯供,嚴格實行“以熱定電”。加快智能電網建設和電網節能技術改造,提高電網傳輸效率,有效降低線損。在有條件的地方鼓勵將中水、海水等非常規水源作為冷卻水。
推進粉煤灰、脫硫石膏綜合利用。鼓勵利用粉煤灰生產建材產品,推廣粉煤灰在市政建設、筑路等工程中的應用,有序推進在高鋁粉煤灰中提取氧化鋁,支持粉煤灰經超細化加工作為造紙、橡膠等的填充材料。鼓勵利用脫硫石膏生產紙面石膏板、高檔裝飾建材及改良鹽堿土壤等。
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和資源綜合利用電廠建設。加強準入監管,優先支持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以及符合條件的煤層氣、煤矸石、余熱余壓、垃圾等綜合利用電廠并網發電。強化電力調度交易監管,推行節能發電調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和綜合利用電廠發電量比例,促進區域間電力交易,減少“窩電”。推廣分布式能源。
構建發電與相關產業的循環經濟鏈。構建發電—粉煤灰—建材、筑路、建筑工程,發電—高鋁粉煤灰—氧化鋁,發電—脫硫石膏—建材及裝飾材料,發電—余熱—海水淡化—濃海水制鹽—鹽化工,煤矸石、垃圾、污泥—發電—灰渣—建材等產業鏈。
到2015年,火電平均供電煤耗降到325克標準煤/千瓦時,粉煤灰綜合利用率達到70%,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率達到80%,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300萬千瓦。
第三節 鋼鐵工業
推進鐵礦石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加強低品位礦產及難分選礦產綜合利用。推動高磷鐵礦、高硫鐵礦中磷、硫等伴生元素的提取利用。推進鐵尾礦伴生金屬的高效提取利用、富鐵老尾礦低成本再選和低鐵富硅尾礦高值整體利用。鼓勵利用尾礦砂生產建材、進行井下充填和開展生態環境治理等。
強化節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高爐、轉爐等。推廣連鑄坯熱送熱裝和直接軋制技術。優化燒結、球團生產工藝,提高精料水平。優化高爐爐料結構。推廣干熄焦、干法除塵、燒結余熱回收、干式壓差發電(TRT)、高效噴煤、蓄熱式燃燒、全燃煤氣發電等技術。推動建立企業能源管理中心。
推動余熱余壓、固體廢物和廢水資源化利用。大力推廣焦爐、高爐、轉爐副產煤氣回收利用和各工序余熱余壓發電,鼓勵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鼓勵轉爐渣、含鐵塵泥、氧化鐵皮回爐燒結,利用高爐渣、轉爐渣生產水泥等建材產品。推動利用焦油、焦爐煤氣、粗苯等焦化副產品生產化工產品。鼓勵建立企業內部水循環系統,對廢水進行分質串級循環利用。
鼓勵鋼鐵生產系統與社會生活系統循環鏈接。在有條件的地區,鼓勵鋼鐵企業利用余熱資源為城市供暖供熱,利用再生水、礦井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規水補充新水。大力推動鋼鐵企業消納鉻渣、廢塑料等廢棄物。建立廢鋼回收體系,支持鋼鐵企業建設廢鋼加工配送基地。
構建鋼鐵行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焦化、冶煉—副產煤氣、余熱余壓—發電,冶煉—廢渣—建材,冶煉—含鐵塵泥—燒結,煉焦—焦油、煤氣—化工產品,冶煉—鋼鐵產品—廢鋼鐵—電爐煉鋼等產業鏈。
到2015年,噸鋼綜合能耗降到580千克標準煤,噸鋼耗新水量降到4立方米,廢鋼回收利用量達到1.3億噸,冶煉廢渣綜合利用率達到97%,重點鋼鐵企業焦爐干熄焦普及率達到95%以上。
第四節 有色金屬工業
推進共伴生礦和尾礦綜合開發利用。加強對低品位礦、共伴生礦、難選冶礦、尾礦等的綜合利用。大力推進銅、鈷、鎳尾礦多元素與鉛、鋅、銀多元素伴生礦的綜合利用,推進低品位鋁土礦浮選脫硅工藝技術優化,加快鋁土礦高效選礦藥劑開發,推進黃金尾礦硫化物深度分選及有價組分提取。加快開發和推廣銅、鎳、鉛、鋅、鋁等礦產加壓浸出、生物冶金等技術、工藝及設備。加強稀貴金屬礦產資源和復雜難處理貴金屬共生礦綜合開發利用。
強化節能降耗。淘汰落后冶煉、加工等產能,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優化生產工藝流程,強化節能管理。重點推廣新型陰極結構鋁電解槽、低溫高效鋁電解等先進節能工藝技術。推進氧氣底吹熔煉技術、閃速技術等廣泛應用。加快短流程連續煉鉛、液態鉛渣直接還原煉鉛等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鼓勵熱送熱裝、直接鑄造。
推動冶煉廢渣、廢氣、廢液和余熱資源化利用。推進從冶煉廢渣中提取有價組分,從赤泥中提取回收鐵、貴金屬、堿等,從銅冶煉渣、陽極泥中提取稀貴金屬,從鉛鋅冶煉廢渣中提取鎘、鍺、鐵等,從黃金礦渣和氰化尾渣中提取銅、銀、鉛等。推動冶煉廢液的綜合利用,從氧化鋁母液回收鎵、鈧等,從電解液回收鎳等。推動從冶煉廢氣中回收鉛、鋅、銅、銻、鉍和硫、磷等。加強余熱利用和冶煉廢水循環利用。
推進廢有色金屬再生利用。淘汰再生金屬落后產能,抑制低水平重復建設。推進再生銅、再生鋁等再生金屬高值利用,提高在有色金屬產量中的比重。支持從廢鉛酸蓄電池提取廢酸和鉛等,從廢鍍鋅鋼板提取鋅,從廢感光材料提取銀,從廢催化劑提取鉑族元素和稀土材料等,從廢棄電子產品提取貴金屬。支持利用境外可用作原料的廢有色金屬資源。
構建有色金屬行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采選—尾礦—有價組分—冶煉—有色金屬,冶煉—廢渣—有色金屬,冶煉—爐渣—建材,冶煉—尾氣—磷、硫—化工產品,冶煉—余熱—發電,冶煉—有色金屬—再生金屬—冶煉等產業鏈。
到2015年,銅冶煉綜合能耗降到300千克標準煤/噸,鋁錠綜合交流電耗降到13300千瓦時/噸,赤泥綜合利用率達到20%,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達到87%,主要再生有色金屬產量達到1200萬噸。
第五節 石油石化工業
加強油氣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推廣高效油氣分離、原油穩定和伴生氣處理、高效真空加熱等技術,加強對非常規油氣資源的開采回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運用二氧化碳驅油技術,提高油氣采收率。加強油田伴生氣、酸性氣體等回收利用,推動油砂、油頁巖利用產業化發展,加強高含硫化氫天然氣中硫磺的綜合利用。大力推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和大型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的冷能利用,提高天然氣利用效率。
加強節能降耗。原油開采環節全面實施抽油機、驅動電機節能改造,推廣不加熱集油技術和油田采出水余熱回收利用技術。加快淘汰落后工藝設備。鼓勵采用先進的節能環保技術和裝備,重點推廣優化換熱流程、提高冷凝液回收率、優化中段回流取熱比例、降低汽化率、增加塔頂循環回流換熱等節能技術。
推動廢渣、廢氣、廢水資源化利用。鼓勵從石油煉制廢催化劑中提取鈷、銠、鈀等稀貴金屬。加強煉制各環節余熱余壓的回收利用。鼓勵采用自動點火系統,加強火炬氣回收,探索利用火炬氣發電。提高硫磺回收率。推動稠油產出污水等采油廢水深度處理回用,以及石化廢水分類處理利用。
構建石油石化行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油氣開采—油砂、油頁巖—煉油,煉化—廢催化劑—稀貴金屬,煉化—廢氣—硫磺—化工產品,煉化—廢氣—供熱、發電,煉化—余熱余壓—發電等產業鏈。
到2015年,原油加工綜合能耗降到86千克標準煤/噸,乙烯綜合能耗降到857千克標準煤/噸,石油石化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減少30%。
第六節 化學工業
推動磷、硫、鉀等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加強對中低品位磷礦、硫鐵礦、硼鐵礦、鉀礦等資源的開發利用。推進磷礦中氟、碘,硫鐵礦和硼鐵礦中鐵,鹽湖中鋰、鉀、鈉、硼、鎂等伴生資源的綜合利用。
推進節能降耗。合成氨行業實施“上大壓小”淘汰落后產能,重點推廣先進煤氣化、節能高效脫硫脫碳、低位能余熱吸收制冷等技術。燒堿行業要逐步淘汰隔膜法燒堿工藝,提高離子膜法燒堿工藝比重。純堿行業重點推動蒸汽多級利用、變換氣制堿技術,積極推廣應用新型鹽析結晶器和循環泵等。電石行業要加快采用大型密閉式電石爐,重點推廣電石爐爐氣利用、空心電極等節能技術。煤化工行業鼓勵再生水、礦井水利用及余熱回收發電。
推動“三廢”資源化利用。純堿行業重點推動氨堿廢渣用于鍋爐煙氣濕法脫硫和蒸氨廢液綜合利用。氯堿化工行業重點推動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或用于脫硫,加強電石渣上清液回收利用以及電石爐尾氣中一氧化碳、氫氣綜合利用。磷化工行業重點推動磷石膏制建材、分解制酸并聯產水泥,黃磷爐尾氣回收生產碳一化學品及熱能回收利用。硫化工行業重點推動利用硫酸生產廢渣煉鋼和生產水泥,加強余熱回收利用。煤化工行業重點推進廢渣用于生產水泥等建材產品,推廣煤制烯烴水循環利用、碎粉加壓氣化含酚廢水治理、中水回用、高濃鹽水處理、低溫余熱利用、高溫氣體熱利用等技術。
構建化學工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磷礦—磷肥—磷石膏—建材,磷石膏—制酸—廢渣—水泥,磷礦—磷肥—尾氣—磷酸,電石—聚氯乙烯—電石渣—水泥,合成氨—造氣爐渣—建材,焦化—廢渣—水泥等產業鏈。
到2015年,合成氨綜合能耗低于1350千克標準煤/噸,燒堿(離子膜)綜合能耗降到330千克標準煤/噸,電石綜合能耗降到1050千克標準煤/噸,行業平均中水回用率達到90%,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
第七節 建材工業
加強節能降耗。重點推進窯爐等熱工設備節能改造。繼續推廣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推進水泥粉磨、熟料生產等節能改造。推廣純低溫余熱發電等窯爐余熱梯級利用技術,推進玻璃生產線低溫余熱發電。加強粉塵回收利用。進一步擴大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范圍。
推動利廢建材規;l展。推進利用礦渣、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廢棄物和廢舊路面材料等大宗固體廢物生產建材。在大宗固體廢物產生量、堆存量大的地區,優先發展高檔次、高摻量的利廢新型建材產品。推動廢玻璃、廢玻纖、廢陶瓷、廢復合材料、廢碎石及石粉等回收利用并生產建材產品。培育利廢建材行業龍頭企業。
發展綠色建材產品。鼓勵發展綠色建材產品。重點加快發展節能玻璃、太陽能玻璃、復合多功能墻體材料、木塑復合材料等新材料。提高高標號水泥及高性能混凝土的應用比例,推進水泥及混凝土用量的減量化。
推進水泥窯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鼓勵水泥窯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廠污泥、危險廢物、廢塑料等廢棄物,替代部分原料、燃料,推進水泥行業與相關行業、社會系統的循環鏈接。
構建建材行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工業生產—廢渣—建材,建筑廢棄物、路面材料—建材,水泥、玻璃生產—余熱—發電,水泥—粉塵—水泥,玻璃—廢玻璃—玻璃,陶瓷—廢陶瓷—陶瓷,石材—廢碎石、石粉—人造石、磚,復合材料—廢復合材料—復合材料等產業鏈。
到2015年,水泥熟料綜合能耗降到112千克標準煤/噸,平板玻璃綜合能耗降到15千克標準煤/重量箱,日用陶瓷綜合能耗降到1110千克標準煤/噸,水泥生產線純低溫余熱發電比例提高到70%以上,玻璃生產線余熱發電比例提高到30%以上,新型墻體材料比重達到65%以上,水泥窯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生產線比例達10%。
第八節 造紙工業
推進節能降耗。淘汰小制漿、小造紙等落后產能。推廣低固形物連蒸、低能耗蒸煮、新型高速紙機、紙板機等先進節能工藝設備。鼓勵使用高得率木片磨漿系統。推廣無元素氯漂白、氧脫木素等工藝。鼓勵生產低白度紙和本色紙等清潔產品。
加強廢物資源化利用。鼓勵從制漿黑液中回收堿,利用黑液中的有機物發電,推動副產白泥用于生產水泥或氧化鈣。推進造紙廢水資源化利用,鼓勵應用厭氧生化技術生產沼氣,加強廢水循環利用。鼓勵利用樹皮、鋸木屑等備料工序剩余物、造紙廢水處理污泥作為鍋爐燃料。
推進造紙行業與上下游產業一體化發展。推進林漿紙一體化發展,鼓勵利用林業速生材、間伐材、小徑材、林竹“三剩物”及農作物秸稈等制漿。提高廢紙回收利用率,積極推動新聞紙全部使用再生紙。
構建造紙行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制漿—黑液—白泥—水泥,制漿—黑液—白泥—氧化鈣—堿—制漿,制漿—黑液—白泥—精制碳酸鈣填料—造紙,紙漿—黑液等有機質—燃燒余熱—熱電—制漿、造紙,制漿、造紙—廢液—沼氣—熱能、發電—制漿、造紙,制漿、造紙—固體廢物—燃料—熱電—制漿、造紙,廢紙—制漿—造紙等產業鏈。
到2015年,紙及紙板綜合能耗降到530千克標準煤/噸,紙漿綜合能耗降到370千克標準煤/噸,紙漿、紙及紙板生產平均取水量降到70立方米/噸,廢紙利用率達到72%。
第九節 食品工業
加強節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推廣節能、節水、節糧工藝技術和裝備。優化生產工藝,實現生產過程中水和熱的循環梯級利用。大幅度減少食品過度包裝。
推進食品加工副產物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糧食加工行業重點推進利用稻殼、米糠、麥胚、麩皮等副產物生產稻殼碳、米糠油、米糠蛋白、玉米油、麥胚油、膳食纖維等。肉類、水產品加工行業重點推進利用皮毛、內臟、血液等副產物生產醫藥、生化產品等。發酵、釀酒行業重點推進利用酒糟、廢液等進行無害化處理,將其作為生產飼料、有機肥料、生物質能等原料利用。制糖行業重點推進利用蔗渣發電、造紙、生產建材產品,利用廢糖蜜制酒精等。飲料行業重點對果渣、茶渣等進行無害化處理,將其作為生產飼料或肥料的原料利用。加強廢水循環利用。加強過期食品、召回食品的無風險資源化利用。
推動食品行業與上下游產業一體化發展。鼓勵食品行業向上下游產業延伸,建立從原料生產到終端消費的全產業鏈,促進各環節有效銜接。推廣以種植、養殖、加工一體化為特征的工農業復合型循環經濟發展模式。
構建食品行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稻谷加工—稻殼—稻殼碳、生物質能,稻谷加工—米糠—米糠油、米糠蛋白,小麥加工—麥胚、麩皮—麥胚油、膳食纖維,肉類加工—皮毛、內臟、血液—醫藥、生化產品等,發酵/釀酒—酒糟、殘渣—無害化處理—有機肥、飼料,發酵/釀酒—廢液—沼氣,甘蔗制糖—蔗渣—造紙、建材,蔗渣—發電—灰渣—無害化處理—有機肥,制糖—廢糖蜜—酒精,水果蔬菜加工—果渣—飼料,茶葉加工—茶渣—無害化處理—肥料等產業鏈。
到2015年,食品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別比2010年降低16%、30%,食品工業副產品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第十節 紡織工業
推進節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加大工藝設備節能節水改造力度。推廣應用高效節能電機和空調自動控制技術,優化能源系統。推廣使用可生物降解漿料和清潔型氣相導熱油,從源頭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印染行業全面推廣高效短流程前處理工藝,以及冷軋堆染色、氣流染色、數碼噴印等印染加工技術。加快開發替代石油的生物質紡織纖維材料,鼓勵利用廢聚酯瓶、廢舊丙綸等生產高附加值再生纖維,減少原生資源消耗。
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進行廢水循環利用和廢水、廢氣熱能回收利用。推動從印染廢水中回收染化料、助劑,從印染廢堿液中回收堿。鼓勵利用化纖生產廢氣制酸。加強對生產廢料、邊角料的再利用。
推動廢舊紡織品再生利用規范化發展。以廢舊職業裝再生利用為突破口,完善社會化廢舊紡織品回收再利用體系。選擇經濟合理的廢舊紡織品再生利用技術路線,推動廢舊紡織品分類與安全環保加工處理,鼓勵利用廢舊紡織品生產建筑保溫材料等產品。
構建紡織行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印染—廢液—堿,化纖生產—廢氣—制酸,紡織—廢水、廢氣—熱能—紡織,紡織—邊角料—紡織,紡織品—廢舊紡織品—再利用產成品—紡織品,紡織品—廢舊紡織品—保溫材料,廢棄聚酯—化纖—紡織品等產業鏈。
到2015年,紡織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取水量比2010年分別下降20%、30%,紡織纖維再利用總量達到800萬噸。
第十一節 產業園區
按照“布局優化、企業集群、產業成鏈、物質循環、集約發展”的要求,推進新建、搬遷企業和項目園區化、集聚化發展,推動各類產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實現企業、產業間的循環鏈接,提高產業關聯度和循環化程度,促進園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到2015年,50%以上的國家級園區和30%以上的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
構建園區循環經濟產業鏈。根據物質流和產業關聯性,對園區進行功能分區,合理布局企業、產業、基礎設施及生活區。推進園區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重化工業要實現園區化發展,按照“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鏈接”的原則構建產業鏈,形成園區企業之間原料(產品)互供、資源共享的一體化。專業性產業園區要縱向延伸產業鏈。綜合性產業園區要“補鏈”招商,促進產業橫向耦合。工農業復合型產業園區要推進農副產品深加工利用,延長產業鏈,提高附加值。提高新建和搬遷改造園區的產業關聯度和循環化程度。
推進園區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實施清潔生產,促進源頭減量。推動園區內企業廢物交換利用、廢水循環利用、能源梯級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推進園區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海水淡化產業。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勵專業化服務公司為園區廢物管理提供“嵌入式”服務。
推行園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對園區內供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公共基礎設施實施綠色化改造,促進共建共享、集成優化。加快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鼓勵園區創新環境服務模式,積極推進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專業化、社會化。
第四章 構建循環型農業體系
在農業領域加快推動資源利用節約化、生產過程清潔化、產業鏈接循環化、廢物處理資源化,形成農林牧漁多業共生的循環型農業生產方式,加快農業機械化,推進農業現代化,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提高農業綜合效益,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到2015年,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3,秸稈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0%,設施漁業養殖廢水處理與綜合利用率達80%以上,林業“三剩物”綜合利用率達80%以上。
第一節 種植業
發展節約型種植業。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使用節能型農業機械,推進抽水泵站節能改造,推廣普及節能型太陽能蔬菜大棚。推廣普及管道輸水、膜下滴灌、水肥一體化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支持旱作農業示范基地建設,加大旱作節水農業技術推廣力度。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科學使用化肥,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減少不合理化肥施用量。淘汰落后施藥機械,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開展有機農產品基地建設。推進糧食生產全過程機械化,加快糧食烘干、倉儲設施建設,減少糧食田間損失和倉儲損耗。
推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廣農作物秸稈飼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方式,重點推進秸稈過腹還田、腐熟還田和機械化還田,鼓勵利用富含營養成分的花生、豆類等秸稈加工制作飼料,推廣應用秸稈栽培食用菌,發展新型秸稈代木、功能型秸稈木塑復合型材,推廣秸稈制沼集中供氣、固化成型燃料等。
推動農田殘膜、灌溉器材回收利用。建立政府推動、農戶參與、企業實施的農田殘膜、灌溉器材回收機制,形成使用、回收、再利用各個環節相互配套的回收利用體系。支持建設農田殘膜、灌溉器材回收、初加工網點及深加工利用項目。
第二節 林業
加強林竹加工業節能降耗。大力發展木材精深加工,嚴格控制木材粗加工項目。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推動木材、竹材加工設備節能改造。
推動林竹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利用采伐、造材、加工等林業“三剩物”和次小薪柴生產板材、培養食用菌等,鼓勵對食用菌培養基進行再利用。推動利用竹業“三剩物”生產竹碳、活性碳、精制醋粉等產品以及進行延伸加工利用。
構建林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林業—“三剩物”、次小薪柴—板材,林業加工—木屑—食用菌—培養基—飼料、肥料,竹業—“三剩物”—竹炭、活性炭,竹業—“三剩物”—醋液—醋粉—藥品、保健品,竹業—竹屑—型材,林竹—制漿—造紙等產業鏈。
第三節 畜牧業
推進畜禽養殖清潔生產。推進適度規模養殖,鼓勵養殖與種植相結合,建設標準化畜禽養殖場,推廣畜禽清潔養殖、雨污分流、干濕分離和設施化處理技術。支持深加工集成養殖模式,發展飼料生產、畜禽養殖、畜禽產品加工及深加工一體化養殖業。發展畜禽圈舍、沼氣池、廁所、日光溫室“四位一體”生態農業。
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利用畜禽糞便發展農村戶用和集中供氣沼氣工程,鼓勵利用畜禽糞便、秸稈、有機生活垃圾等多種原料發展超大型沼氣工程。推廣堆肥處理、工廠化生產有機肥、好氧發酵農田直接施用技術,促進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推動畜禽加工副產物和廢棄物利用。鼓勵利用畜禽血液、臟器、骨組織、皮毛絨、蛋殼等生產醫藥、保健品、生活用品等,提高畜禽加工附加值。支持開展屠宰廢水循環利用。
構建農牧業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畜禽糞便—沼氣—發電,畜禽糞便—沼氣—沼渣、沼液—無害化處理—肥料、農藥—農林作物,畜禽加工—副產物—生化制品等產業鏈。
第四節 漁 業
推行設施漁業清潔生產。開展漁航更新改造,發展設施漁業及淺海立體生態養殖。推廣使用優質良種和安全高效配合飼料,集成標準化飼養、疫病防控、安全用藥等關鍵技術,發展循環水節水養殖。科學確定養殖容量,合理控制養殖密度,實現養殖水域空間資源合理利用。鼓勵利用稻田、鹽堿地、采礦塌陷區發展水產養殖。
延伸漁業循環產業鏈。促進水產養殖業與種植業有效對接,實現魚、糧、果、菜協同發展。鼓勵利用魚類、蝦蟹、貝藻以及水產加工副產物,生產氨基酸、調味品、保健品等產品。推進老舊漁船及網具材料的綜合利用。
第五節 工農業復合
推進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生物質能產業、農林廢棄物循環利用產業、高效有機肥產業、休閑農業等產業循環鏈接,形成無廢高效的跨企業、跨農戶循環經濟聯合體,構建糧、菜、畜、林、加工、物流、旅游一體化和一、二、三產業聯動發展的現代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產業體系。大力推廣農業循環經濟典型模式,重點培育推廣畜(禽)—沼—果(菜、林、果)復合型模式、農林牧漁復合型模式、上農下漁模式、工農業復合型模式等,提升農業綜合效益。
第五章 構建循環型服務業體系
加快構建循環型服務業體系,推進服務主體綠色化、服務過程清潔化,促進服務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服務業在引導人們樹立綠色循環低碳理念,轉變消費模式方面的積極作用。
第一節 旅 游 業
推進旅游業開發、管理、消費各環節綠色化,積極構建循環型旅游服務體系。
推進旅游景區建設和管理綠色化。加強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嚴格執行旅游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合理確定景區游客容量。設施建設要采用節能環保產品,積極利用可再生能源,配套建設污水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垃圾無害化處理系統。支持旅游景區使用節能環保交通工具,開發綠色旅游產品,科學設置垃圾分類回收裝置,推進廢棄物分類回收和資源化利用。
引導低碳旅游和綠色消費。大力倡導低碳旅游出行方式,在旅游景區加強生態科普宣傳教育,傳播綠色低碳理念,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導游客分類投放廢棄物,自覺保護景區環境。
第二節 通信服務業
推進綠色基站建設。鼓勵采用分布式基站網絡結構。通過載波智能功效、智能調整等手段降低設備能耗。推廣以自然冷熱源和蓄電池溫控為基礎的空調升溫啟動技術,合理采用風光互補、分布式冷卻系統以及電池組在線維護管理,實施傳統基站節能改造。合理設計供電方案,推廣應用綠色電源。
推進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加快老舊設備退網,鼓勵建設云計算、倉儲式及集裝箱式數據機房,推動廣泛應用先進節能技術,加大節能改造力度,提高數據中心和機房的能源利用效率。
鼓勵回收廢舊通信產品。推動通信運營商回收基站中的廢舊鉛酸電池。依托通信運營商服務網點,探索采用押金制等方式建立廢舊手機、電池、充電器等通信產品的回收體系,提高回收率。推進手機充電器、電池標準化工作。
到2015年,通信基站能耗比2010年降低25%,通信基站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率達90%以上。
第三節 零售批發業
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開展清潔生產審計、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推動現有商用建筑進行保溫、隔熱改造并對采暖、制冷、通風、照明、冷藏等系統進行節能改造,采用自動控制扶梯等節能設備和技術。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統一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運用物聯網技術強化資源整合和供應鏈全程優化。
推進廢棄物回收利用。鼓勵零售批發企業對廢棄包裝物、廢棄食品、垃圾等進行分類回收。鼓勵批發零售企業采用以舊換新等方式回收廢舊商品。嚴格執行“限塑令”,禁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落實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政策。
推動綠色消費。充分發揮零售批發業連接生產和消費環節的橋梁作用,支持零售批發業采購節能環保產品,鼓勵商貿流通企業開設綠色產品銷售專區、專柜等,向消費者推介綠色產品,擴大綠色產品消費,帶動綠色產品生產。積極培育租賃業、舊貨業發展,促進產品再利用。
到2015年,營業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貨店、專業店等零售業萬元營業額能耗顯著下降。
第四節 餐飲住宿業
推進餐飲住宿業綠色化。推動餐飲住宿業對照明、空調、鍋爐系統進行節能改造,使用節能節水產品和無磷高效洗滌劑,分類排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餐廚廢棄物。鼓勵大型住宿餐飲企業建設具有集中加工、采購、貯存和配送功能的廚房。
倡導綠色服務。倡導減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快餐盒以及客房一次性牙刷、剃須刀等用品。鼓勵企業開設綠色客房并給予消費者相應優惠。鼓勵餐飲企業實行分餐制,按照營養均衡的要求,適量配餐,提供科學合理的菜單及不同規格的盛具。
到2015年,餐飲住宿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明顯降低,一次性用品使用率大幅降低。
第五節 物 流 業
提高物流運行效率。大力發展多式聯運,促進多種運輸方式合理分工運行,削減總行駛量。強化產地物流功能,實行“減量化”運輸。支持建立以城市為中心的公共配送體系,優化城市配送網絡,鼓勵統一配送和共同配送。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和新能源車輛。推廣可多次利用的周轉包裝,支持托盤共用系統建設,實現包裝物的梯級利用,加強對廢棄包裝物的回收和再生處理。
加快綠色倉儲建設。合理規劃和優化倉庫布局,采用現代化儲存保養技術,降低各類倉儲損耗。完善倉儲設施節能環保標準。規范有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儲保管。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和其他清潔能源。支持建設綠色生態型物流園區。
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低碳、循環、高效的綠色物流體系,物流設施能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車輛空駛率穩步降低。
第六章 推進社會層面循環經濟發展
加快完善再生資源和垃圾分類回收體系,推動再生資源利用產業化,發展再制造,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施綠色建筑行動和綠色交通行動,推行綠色消費,實施大循環戰略,加快建設循環型社會。
第一節 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完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回收網絡。鼓勵各類投資主體積極參與建設、改造回收站點,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專業分揀中心,逐步建設一批分揀技術先進、環保處理設施完備、勞動保護措施健全的廢舊商品回收分揀集聚區。
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回收體系。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在社區及家庭推行垃圾分類排放。鼓勵居民分開盛放和投放廚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機生活垃圾收運系統,實現廚余垃圾單獨收集、循環利用。
加強重點再生資源回收。落實有關優惠政策,做好廢金屬、廢塑料、廢玻璃、廢紙等傳統再生資源的回收,提高回收率。創新回收方式,強化監督管理,推進廢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廢舊輪胎、包裝物、廢舊紡織品的回收,推動廢鉛酸電池、廢鎘鎳電池、廢棄含汞熒光燈、廢溫度計、廢棄農藥包裝物等有害廢物的回收。
到2015年,構建起先進完整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主要品種再生資源回收率達到70%。
第二節 推動再生資源利用產業化發展
推動廢舊機電產品、電線電纜、通信設備、汽車、家電、手機、鉛酸電池、塑料、橡膠、玻璃等再生資源利用的規;、產業化發展。到2015年,主要再生資源利用總量達到2.66億噸,產值達到1.2萬億元,就業人員1800萬人。
推進再生資源規;。鼓勵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集聚發展,進行園區化管理。加快培育再生資源龍頭企業,鼓勵通過兼并、重組、聯營等方式,加快行業整合力度,提高產業集中度。
推進再生資源高值化利用。加快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技術設備,推動再生資源分選、拆解、破碎、加工利用技術和裝備升級。支持再生資源利用企業延長產業鏈,加快形成覆蓋分揀、拆解、加工、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完整產業鏈,著力加強深度加工利用,提高產品附加值。提高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報廢船舶等的拆解及利用水平。做好執法部門罰沒產品的回收利用工作。
推進再生資源清潔安全利用。嚴格執行環保、安全、衛生、質量標準,推動再生資源利用企業建設完善的環保設施,規范再生資源拆解、利用行為,避免二次污染,確保生產環節清潔安全和再生利用產品質量安全。
第三節 發展再制造
建立舊件逆向回收體系。支持建立以汽車4S店、特約維修站點為主渠道,回收拆解企業為補充的汽車零部件回收體系。規范建立專業化再制造舊件回收企業和區域性再制造舊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積極利用現有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回收計算機服務器、硒鼓、墨盒等易回收產品。開展消費者交回舊件并以置換價購買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的工作,擴大再制造舊件回收規模。
抓好重點產品再制造。重點推進機動車零部件、機床、工程機械、礦山機械、農用機械、冶金軋輥、復印機、計算機服務器以及墨盒、硒鼓等的再制造,探索航空發動機、汽輪機再制造,繼續推進廢舊輪胎翻新。
推動再制造產業化發展。支持建設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促進產業集聚發展。支持再制造企業加快技術升級改造。建立再制造產品質量保障體系和銷售體系,促進再制造產品生產與售后服務一體化。鼓勵專業化再制造服務公司為企業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和專項服務。建立再制造舊件回收、產品營銷、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統。
到2015年,實現年再制造發動機80萬臺,變速箱、起動機、發電機等800萬件,工程機械、礦山機械、農用機械等20萬臺套,再制造產業年產值達500億元左右。
第四節 實施綠色建筑行動
推進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北方采暖地區以圍護結構、供熱計量、管網熱平衡為重點,夏熱冬冷地區以建筑門窗、外遮陽、自然通風為重點,加快實施節能改造。大力推進大型公共建筑和辦公建筑采暖、空調、通風、照明等節能改造。
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節能標準。嚴把設計關口,加強施工圖審查,城鎮建筑設計階段100%達到節能標準要求。加強施工監管和稽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5%以上。嚴格執行節能專項驗收,達不到節能標準的不予通過竣工驗收,強制進行整改。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提高建筑節能標準。
發展綠色建筑。加強新區綠色規劃,積極推進綠色建筑設計和施工。重點推動黨政機關、學校、醫院以及影劇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在商業房地產、工業廠房中推廣綠色建筑,鼓勵商品住宅裝修一次到位,倡導簡約適度裝修。推動雨水收集和利用。
推進建筑廢物資源化利用。推進建筑廢物集中處理、分級利用,生產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塊等建材產品。因地制宜建設建筑廢物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基地。
“十二五”期間,北方采暖地區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4億平方米以上,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公共辦公區建筑節能改造1.2億平方米,新建綠色建筑8億平方米。到2015年,城鎮新建建筑15%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第五節 構建綠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基礎設施建設環節體現循環經濟要求。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要求,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統籌銜接各種運輸方式,加快實現“零距離換乘”和“無縫化銜接”。合理布局鐵路、公路、水路和機場基礎設施,科學確定建設規模,系統提升土地、能源、水等資源的利用效率。新建機場、車站、碼頭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充分利用自然光、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積極使用節能環保產品。鼓勵再生利用道路瀝青以及利用粉煤灰筑路、建橋等。
運營服務環節大力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引導采用綠色環保型交通工具,加快淘汰老舊機車、船舶。加快現有機場、車站、港口節能節水改造。提高電氣化鐵路比重,擴大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降低非牽引能耗。大力推廣甩掛運輸、不停車收費系統(ETC),推進船舶靠岸使用岸電技術改造,優化港口裝卸工藝,減少二次搬運。優化航線網絡結構,鼓勵機場提供地面供電替代飛機自發電。
倡導綠色出行。完善城市交通系統,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加快發展軌道交通,推進不同公共交通體系之間以及市內公交系統與鐵路、高速公路、機場等之間無縫銜接。引導居民外出多乘公共交通,少開私家車。在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實行拼車出行,推廣電話叫車、網絡叫車,降低出租車空駛率。
到2015年,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環節的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第六節 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建立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體系。推動建立規范的餐飲企業、單位食堂餐廚廢棄物定點收集、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逐步建立家庭廚余垃圾收運體系。支持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鼓勵利用餐廚廢棄物生產沼氣、生物柴油、工業油脂、有機肥等。加快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不斷優化技術工藝路線,加大推廣應用力度。
強化餐廚廢棄物管理。推動對城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理實行許可或備案制。加大對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監管,嚴厲打擊用“地溝油”等餐廚廢棄物生產食用油等違法行為。
到2015年,50%的設區城市初步實現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運和資源化利用,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能力達到3萬噸/日。
第七節 推行綠色消費
樹立綠色消費理念。推動全社會樹立和踐行文明、節約、綠色、低碳、循環的消費理念,引導節約消費、適度消費,反對鋪張浪費。發揚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摒棄講排場、擺闊氣、奢侈浪費的陋習,提高全社會節能、節水、節材、節糧意識。
倡導綠色生活方式。鼓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節能環保產品、節能省地住宅,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勵自備購物袋,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強化法規標準建設,限制企業對商品進行過度包裝,引導消費者抵制過度包裝商品。倡導綠色、環保、簡約、實用的裝修理念,抵制奢華、過度裝修住宅。鼓勵外出就餐適度點餐、餐后打包,婚喪嫁娶等紅白喜事用餐從簡操辦。倡導生態旅游,杜絕隨意丟棄垃圾,自覺進行垃圾分類。鼓勵網上購物、視頻會議、無紙化辦公,珍愛野生動植物。
政府機構帶頭節約。政府機關要在節能、節水、節紙、節糧等方面率先垂范,切實建設節約型政府。強化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嚴格執行強制或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制度,提高政府采購中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的比重。政府機關食堂完善用餐收費制度,健全公務接待用餐管理制度,避免政府機關食堂、公務接待用餐浪費。
第八節 實施大循環戰略
在推動企業內部、園區內部、產業內部實行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的基礎上,遵循生態循環規律,實施大循環戰略,推動產業之間、生產與生活系統之間、國內外之間的循環式布局、循環式組合、循環式流通,加快構建循環型社會,全面推進循環發展,實現資源利用可循環、環境容量可承載、經濟發展可持續。
推進產業循環式組合。加強物質流分析和管理,科學規劃,統籌產業帶、產業園區和基地的空間布局,消除各種限制性障礙,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利益,搭建循環經濟技術、市場、產品等公共服務平臺,鼓勵企業間、產業間建立物質流、資金流、產品鏈緊密結合的循環經濟聯合體,促進工業、農業、服務業等產業間循環鏈接、共生耦合,實現資源跨企業、跨行業、跨產業、跨區域循環利用。中西部地區在承接產業轉移時,要按照產業循環式組合的要求,推進產業集聚發展,合理布局建設項目,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東部地區要通過推進產業循環式組合,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促進生產與生活系統的循環鏈接。構建布局合理、資源節約、環保安全、循環共享的生產生活共生體系。推動生產系統的余能、余熱等在社會生活系統中的循環利用,推動煤層氣、沼氣、高爐煤氣和焦爐煤氣等資源在城市居民供熱、供氣以及出租車等方面的應用,鼓勵在有條件的地區發展煤層氣公共汽車。推動中水在社會生活系統中的應用,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在工業生產系統中的應用水平。完善再生水用于農業澆灌的標準,開展示范應用。推動礦井水用作生活、生態用水。推動沿海缺水地區利用海水淡化水作為企業生產和生活用水。推進鋼鐵、電力、水泥行業等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將生活廢棄物作為生產過程的原料、燃料。
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國內外大循環。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不斷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能源資源保障能力。加快轉變對外經濟發展方式,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提升我國產業在全球產業分工中的價值。在實施“走出去”戰略和對外援助時,把循環經濟理念融入到規劃、建設、施工、運行、管理等各環節,加強綠色循環低碳工程建設,樹立我國負責任、注重可持續發展的大國形象。擴大再生資源進口種類和規模。嚴格再生資源進口監管,對沿海地區以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為主的企業和項目實行圈區化管理,推進進口再生資源的清潔、安全和高效利用。
第七章 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
通過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實現技術突破和管理創新,推動循環經濟形成較大規模。
第一節 實施循環經濟十大示范工程
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工程。推動共伴生礦及尾礦、工業固體廢物、道路和建筑廢物綜合利用以及非常規水源利用。建設60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8個煤系共伴生高嶺土、鋁礬土綜合利用工程和30個煤層氣、煤矸石、礦井水綜合利用工程。建設30個黑色和有色金屬共伴生礦及尾礦有價組分提取和綜合利用工程。建設2-3個赤泥綜合利用示范基地,3-5個高鋁粉煤灰綜合利用基地,實施一批冶煉廢渣、化工廢渣、脫硫石膏和磷石膏等工業副產石膏綜合利用工程。建設6個建筑和道路廢物資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設20個海水淡化示范項目,20個雨水收集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
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工程。選擇100家基礎條件好、改造潛力大的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開展循環化改造示范。支持改造30個化工、紡織、制革等單一產業園區,推動延伸產業鏈;支持改造60個綜合性園區和重化工集中的園區,推動產業間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鏈接;支持改造10個工農業復合型產業園區,推動農林產品及副產物深加工利用。通過示范,凝練和推廣一批適合我國國情的園區循環化改造范式,提高園區主要資源產出率、土地產出率、資源循環利用率,基本實現“零排放”。
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示范工程。建設80個左右網點布局合理、管理規范、回收方式多元化、重點品種回收率高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示范城市,規范建設100個廢舊商品回收分揀集聚區,培育100個組織化規;潭雀、技術先進的龍頭企業,推動一批商貿流通企業參與回收體系,促進再生資源交易和流通,提高再生資源回收率。
“城市礦產”基地建設示范工程。建設50個技術先進、環保達標、管理規范、利用規模化、輻射作用強的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推動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橡膠等再生資源集中拆解處理、集中治理污染、合理延伸產業鏈,促進“城市礦產”資源高值化利用和集聚化發展,切實解決再生資源利用中存在的經營分散、技術落后、利用水平低和二次污染等問題。
再制造產業化示范試點工程。建設5-10個國家級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推動再制造業集聚發展。選擇30家左右具有一定基礎的汽車零部件再制造企業開展示范,重點支持建立發動機、變速箱等舊件回收、再制造加工、檢測和質量控制體系。選擇一批企業開展機床、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礦山機械、辦公用品等再制造試點。培育20家左右再制造專業化服務機構。
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處理示范試點工程。選擇100個城市開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示范試點,支持回收利用體系和能力建設。通過示范試點,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覆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健全標準和規范,完善工藝技術路線,實現餐廚廢棄物安全、高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示范工程。發揮建材、鋼鐵、電力等行業消納廢棄物的功能,培育60家左右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示范企業,消納鉻渣、污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通過示范,推動建立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探索建立企業與政府在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方面的合作機制。
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工程。在13個糧食主產區、棉稈等單一品種秸稈集中度高的地區以及交通干道、機場、高速公路沿線等重點地區,實施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示范工程。支持建設一批農產品加工副產物資源化利用、稻田綜合種養植(殖)、畜禽糞便能源化利用、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節水示范工程。結合富營養化江河湖泊綜合治理,支持建設水上經濟植物規;N植示范工程。實施以農村生活、生產廢棄物處理利用和村級環境服務設施建設為重點的農村清潔工程。
循環型服務業示范工程。選擇100家左右管理水平較高的餐飲住宿企業開展綠色化改造示范工程。培育1000家零售業節能環保示范企業。選擇一批物流企業開展綠色物流示范試點。選擇一批旅游景區實施旅游業循環經濟示范工程。通過實施示范工程,推動服務行業實行清潔生產,推行綠色服務模式,引導消費者建立綠色消費方式。
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產業化示范推廣工程。選擇基礎較好、技術力量較強的科研單位或大型企業,支持建設一批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實驗室、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質量檢測中心。加強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制造、零排放、產業鏈接等循環經濟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構建產學研對接平臺和科研成果產業化機制,建設一批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產業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加大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力度。
第二節 創建百個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
選擇100個左右城市(縣),創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示范城市(縣)要全面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和綠色消費模式,率先構建起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資源產出率提高幅度超出全國平均水平,通過發展循環經濟探索實現轉型發展的道路。
第三節 培育千家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園區)
選擇1000家骨干企業或園區,樹立循環經濟典型。示范企業(園區)的資源產出率、土地產出率、單位產值能耗、物耗、水耗、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等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和國際先進水平。
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以企業自主投資為主,國家和地方政府通過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中央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相關公益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臺、重點項目、能力建設及關鍵共性技術產業化示范和推廣應用。鼓勵金融機構和社會主體將資金投向循環經濟重大工程。鼓勵企業通過自有資本、銀行貸款、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等方式實施循環經濟重大工程。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完善經濟政策
產業政策。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進一步提高高耗能、高耗水、高耗地、高排放行業準入門檻,嚴格節能、環保、土地、安全方面的約束。發布國家鼓勵、限制和淘汰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和產品名錄,再制造產品目錄和限制生產、銷售的一次性產品名錄及管理辦法。鼓勵煤矸石、余熱余壓、垃圾和沼氣等發電上網。研究制定在脫硫石膏產生量大的地區限制開采天然石膏的政策。保障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管理規定的循環經濟項目用地。
投資政策。各級政府要將循環經濟項目列為重點投資領域。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源循環利用管理,項目申請報告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含循環經濟相關內容。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吸引社會各類資金投向循環經濟。
價格和收費政策。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中的作用。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價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試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制度,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完善鼓勵煤矸石、余熱余壓、垃圾和沼氣等發電的價格政策,試行脫硝價格政策。對污泥處理處置費用,研究實行納入污水處理收費和財政補貼共同承擔的政策。研究減征實現廢水“零排放”企業和園區污水處理費的政策,嚴格執行對實現廢水“零排放”的企業免征排污費的政策。研究鼓勵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的價格政策。研究建立建筑垃圾排放收費制度,改革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提高征收率。研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理收費制度。
財政政策。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依法設立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循環經濟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及能力建設。創新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方式,擴大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落實并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補貼政策。研究鼓勵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和強制回收產品、包裝物的專項政策。加大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對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激勵流通企業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的政策。對已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回收拆解證明的農民,優先給予農機購置補貼。對屬排污費資金支持范圍的循環經濟類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支持企業發展循環經濟項目。建立對國家認定再生產品的推廣機制。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力度,優先采購節能節水環保產品和再生利用產品。
稅收政策。繼續落實和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制定并完善促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稅收政策。研究完善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的稅收政策。對國內不能生產、國家鼓勵引進的循環經濟技術裝備,在規定范圍內減免進口關稅。研究完善鼓勵資源性產品進口的關稅政策。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
金融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循環經濟重點項目和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工程給予包括信用貸款在內的多元化信貸支持,創新信貸產品,拓寬抵押擔保范圍,完善擔保方式。支持循環經濟示范試點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可轉換債券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探索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園區內的中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券、集合票據。支持符合條件的資源循環利用企業申請境內外上市和再融資。鼓勵設立循環經濟創業投資基金,研究設立循環經濟產業投資基金。各地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制定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配套投融資政策和實施方案。
第二節 健全法規和標準
加快法規建設。完善循環經濟促進法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研究制定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管理辦法、再制造舊件和再制造產品進出口管理目錄及管理辦法、強制回收的產品和包裝物名錄及管理辦法、餐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利用條例、農業機械報廢回收辦法等法規規章。加快修訂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建立健全標準和計量體系。加快制定可降解產品、再生利用產品、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產品、利廢建材等產品標準和農業機械禁用及報廢標準,完善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標準。健全過度包裝商品標準。制定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再生資源回收、拆解、利用和再制造質量控制等相關規范。深化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建立完善循環經濟計量檢測體系。
第三節 加強管理監督
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生產者落實廢棄產品回收、處理等責任。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管理辦法。研究建立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汽車、輪胎、手機、充電器生產者責任制。
加強循環經濟管理。繼續開展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產品)和資源綜合利用電廠認定。開展循環經濟項目、企業、園區認定試點。強化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備案管理。對報廢汽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企業依法實行嚴格的資質管理。對資源消耗量和廢物排放量大的重點企業實施動態跟蹤管理。繼續鞏固“限塑”成果,適時研究擴大“限塑”范圍。深入推進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建立低效用地評價機制,規范推進農村建設用地和工礦廢棄土地復墾利用。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在有條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區限制將城市自來水作為城市道路清掃、城市綠化和景觀用水。鼓勵建設靜脈產業園,對生活垃圾、餐廚廢棄物、建筑廢棄物、“城市礦產”等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實行園區化管理。
探索市場化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重點再生利用產品、汽車零部件等再制造產品的標識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循環經濟認證認可體系。鼓勵專業化服務公司采用市場化模式對企業和園區進行循環化改造。研究試行手機、充電器、飲料瓶等廢舊產品押金回收制度。
加強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節約能源法等法律法規的執法監督行動。加強對地方政府、各類產業園區、企業落實循環經濟政策措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國家循環經濟相關名錄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商品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查處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拆解處理造成二次污染的企業。加強對再制造產品標識使用的監督檢查,強化產品質量監管。
第四節 強化技術和服務支撐
加快共性關鍵技術開發。制定循環經濟科技發展規劃,在國家、地方科技計劃(專項)中,加大對循環經濟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支持建立各類循環經濟技術支撐機構。推動組建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產業聯盟,加強產學研用結合,共同研究解決循環經濟關鍵和共性技術問題。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循環經濟關鍵技術和裝備。
加強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實施循環經濟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重點支持共伴生礦和尾礦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廢物資源化利用、可回收利用材料、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再制造、再生資源高值利用、延長產業鏈和相關產業鏈接、“零排放”等關鍵技術和裝備產業化示范。
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加強循環經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建立循環經濟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發布國家鼓勵的循環經濟技術、工藝、設備名錄。探索通過政府買斷的方式對先進適用技術進行推廣應用。實施循環經濟“走出去”戰略,加快具有競爭力的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裝備的出口。
健全循環經濟服務體系。培育和扶持一批為發展循環經濟提供規劃、設計、建設、改造、運營的專業化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循環經濟信息服務業。鼓勵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為企業提供循環經濟技術、管理等咨詢服務。鼓勵構建全國性、區域性、行業性的廢棄物逆向物流交易平臺、交易中心或交易市場。鼓勵建立循環經濟產品、技術、裝備等的展示、展覽、交易平臺。
第五節 建立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
完善循環經濟統計制度。健全循環經濟統計指標體系,完善統計核算方法,建立統計核算制度和數據發布制度。建立健全循環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做好數據采集和分析工作。開展區域層面資源產出率統計試點。發布國家層面資源產出率指標。
建立循環經濟評價體系。制定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把資源產出率作為評價循環經濟發展成效的綜合性指標。研究制定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園區、企業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建立區域循環經濟發展成效評價機制,對發展循環經濟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表彰和獎勵。
加強統計能力建設。加強循環經濟統計基礎工作,各級統計部門要有人員負責循環經濟統計,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推動企業健全計量器具,完善統計臺賬,提高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第六節 強化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
加大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互聯網、手機等多種途徑普及循環經濟知識,宣傳典型案例,推廣示范經驗。新聞單位要加大循環經濟公益宣傳力度,在重要版面、重要頻道、重要時段增加報道頻次。鼓勵開展各種形式的循環文化創意活動。在全國建設一批技術先進、管理規范、特征顯著、教育示范作用強的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開展“反食品浪費行動”,推動餐飲企業、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公務宴請、家庭等各方面節約糧食。
強化教育和人才培養。把循環經濟理念和知識納入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相關課程,研究在高等學校、職業學校設置循環經濟類專業。制定循環經濟培訓綱要,編制循環經濟培訓教材,實施循環經濟培訓計劃。鼓勵教材重復使用,降低循環利用成本。利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高等學校的培訓力量,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政府及企業管理人員的循環經濟培訓。
第七節 積極開展交流合作
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政府在循環經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研究和借鑒國際先進經驗,鼓勵從海外引進循環經濟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高層次人才。將循環經濟作為中國對外援助培訓的重要內容,利用各種國際交流平臺,宣傳循環經濟理念和模式。建設中日韓循環經濟示范基地。
積極開展兩岸三地交流與合作。加強與香港、澳門、臺灣在循環經濟領域的交流,開展人才、技術、項目的深度合作,不斷拓展合作內容,創新合作方式,共同推動綠色發展。
第八節 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建立健全發展循環經濟組織協調機制,研究有關重大問題,部署重大任務,把握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扎實開展工作,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發展循環經濟工作負總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抓緊編制實施本地區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推進計劃,出臺配套政策,明確任務分工,做到層層有責任,逐級抓落實。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發展循環經濟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計劃實施的指導、支持以及監督和評估,制定實施全國循環經濟年度推進計劃,針對計劃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提出解決辦法,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