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環保部制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將對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10類企業進行環境信用評級。其中,未批先建、惡意偷排、構成環境犯罪等將被直接評為環保不良企業,對環保不良企業將實施9類懲戒性措施。該評價辦法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這10類企業包括,環保部公布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保部門公布的重點監控企業;火電、鋼鐵、水泥、煤炭、化工等重污染行業企業等。
環保部表示,對于企業環境信用評級,征求意見稿推出了“一票否決”制度。
征求意見稿規定,因為環境違法構成環境犯罪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按規定通過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建設項目環保設施未建成、環保措施未落實、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傾倒、處置水污染物,或者通過私設旁路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被環保部門掛牌督辦,整改逾期未完成的等14種情形將被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評為“環保不良企業”,并向社會公布。
征求意見稿稱,對不良企業,環保部門可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建議財政等有關部門在確定和調整政府采購名錄時,取消其產品或者服務。征求意見稿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其審慎授信,在其環境信用等級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貸款,并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