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經濟控制電力工業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從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發,我國國有經濟已經從一般競爭性行業退出,國家只保留對極少數非由國家來支配不可的領域的控制;像電力工業,是涉及國家安全、自然壟斷的準公共產品,由國有經濟來控制是必要的、合理的,這是黨和政府若干重要文件決定的。1993年11月,中國共產黨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確定:“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國家和集體所有的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及其對經濟發展的主導作用等方面。”
到1999年9月中國共產黨十五屆四中全會作出了關于國民經濟戰略調整的《決定》,明確提出:“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為社會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產業。”這是《共產黨宣言》提出國有經濟一百多年來,第一次對社會主義條件下國有經濟的明確定位。200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的文件指出:國有資本要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重要領域和關鍵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重大基礎設施和重要礦產資源,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行業,以及支柱和高新技術中的重要骨干企業。”2013年11月,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
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要是前幾個決定確定了國有經濟的明確定位,那么十八屆三中全會則明確了國有經濟的重要作用,我國改革開放能夠這么順利、改革開放能夠高速度地發展經濟,與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密切相關,公有制為主體是中國模式核心內容。
在改革開放30多年里,始終存在著電力工業要不要搞私有制的爭論,電力企業雖然沒有搞私有化,但是始終模仿英美的電力企業私有化的改革模式。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之后,又有人想通過混合所有制經濟使電力企業走向私有化。實際上中國的國有電力企業,早已走向了混合所有制經濟,差不多每一個中央發電集團都擁有一個或兩個上市公司,由于這些上市公司都是國有經濟絕對控股的公司,因此電力企業并沒有演變為私有化企業。過去沒有,今后也不會有。
我們電力企業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我們不應該模仿英美在新自由主義指導下的私有化電力改革模式;我們可以借鑒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后在英國、法國、德國以及西歐諸國的國有化電力企業的經驗。從根本上來說,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電力企業政企不分,按計劃經濟辦法來經營電力企業,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國有電力企業政企分開,按照市場經濟辦法來經營電力企業。
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電力企業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國有電力企業是不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國有電力企業與新自由主義指導下的美英自由化、私有化電力企業更不相同。我國當前的電力改革是要把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電力企業,改造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電力企業,決不能用英美私有化的電力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