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產業的發展總少不了國家政策的鼓勵。在我國的各類產業發展過程中,國家及當地政府都會對部份產業作出明確性的政策支持,這樣在前期對產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產業初步形成規模之后,過度的行政干序將使產業市場喪失“張性”,失去靈活發展的能力,不利于長期發展,在光伏產業也適用于此。
業內人士表示,光伏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需要完善的商業模式,需要推動行業走出一條市場化發展道路。
第一,要確保合法電站的并網及運行發電。用于解決風電和太陽能等電力難以全額收購難題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優先上網管理辦法》正在由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中。行業期盼已久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也將擇機出臺。這兩項利好政策的出臺會有效解決這個難題。
第二,電站的補貼要及時發放。要綜合考慮光伏電站、電網公司和發電端的利益,對于電網、調峰電源的建設和光伏發電進行一定的補貼,確保充分利用光伏電站所發的清潔能源,電價補貼的及時發放會有效鼓勵光伏電站的開發和可再生能源的應用,是一個亟待落實的問題。
第三,要完善分布式電站的相關法律法規。現在中國正在大力推進分布式電站應用工作,與此同時也面臨一系列的法律問題。比如商業屋頂電站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問題以及電站賠償的標準問題等,也要明確屋頂所有者和屋頂電站所有者的權利義務等等。
第四,市場化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商品化。要出臺相關政策確保電站持有者發電能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同時,要消除相關的政策法規瓶頸,并使市場參與者不僅限于大型國有發電集團,鼓勵民間和外資資本的參與與競爭,這樣可以激發越來越多的投資者著眼于未來,長期持有電站。
第五,要明確實施細則,促進商業模式的完善。現在關于太陽能電站的政策法規還有許多細節仍待明確,比如補貼的年限以及補貼發放的細則,土地問題等細節都需盡快明確。
政協委員史玉波表示,為促進我國并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需要改革創新配套政策和措施。建議改革并網光伏發電補貼機制,推行并網光伏發電分省份標桿上網電價,發揮電價杠桿的調節作用,通過調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有效調控光伏發電發展速度。建議深入研究分布式發電規律,制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電價政策,加快制定、頒布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的規范標準,制定對電網和其他電源企業為接納光伏發電的必要投入和損失的補償機制,充分調動市場其他主體的積極性。
在我國市場體系當中,特別是在我國加入WTO之后,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各類影響早已顯現出來,作為全球最大的制造業國家之一,其工業制品在國際市場都有著一定地位,雖然目前還處于低端領域,但相關行業一旦不穩,產生的連鎖反應影響還是較大的。
全球經濟的發展,市場經濟是發展趨勢,一個產業市場,需要持久合理的發展,就需要充分的市場機制來調整,在相對自由的市場競爭中將淘汰適應力慢及不具備發展潛力的企業,從而始終保持向上的生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