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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計工作報告,其中在對民生資金審計中,杭州市人大財經委把目光對準了民用天然氣財政補貼上。目前,杭州市財政根據民用天然氣的總用氣量按0.672元/立方米給予公用企業政策性補貼。由于現行民用氣價格體系和財政補貼辦法不盡完善,使得用氣越多的用戶補貼越多,未能體現財政補貼的公平性,也不利于促進能源的節約使用。
2012年,杭州市區共有天然氣居民用戶57.76萬戶,其中年用氣量大于1000立方米的用戶為0.48萬戶,占用戶總數的0.84%,其用氣量占到10.9%,戶均年補貼額1275.96元;年用氣量小于100立方米的用戶有26.65萬戶,占用戶總數的46.15%,其用氣量只占到16.94%,戶均年補貼額為35.95元。
杭州市人大財經委認為:市財政按0.672元/立方米補貼給燃氣集團,這一政策雖然解決了民用天然氣價格倒掛問題,卻忽視了居民實際享受財政補貼的用戶數與補貼金額的背離狀態,造成了財政補貼向擁有高檔住宅、使用燃氣地熱、鍋爐、恒溫泳池的用氣大戶集中的現象,用氣越多補貼越多,違背了公共財政補貼保基本民生的原則,也違背了節能環保的要求。
審計建議,進一步完善價格機制和政府購買服務機制。要根據天然氣供應成本和居民用氣的變化情況,探索階梯氣價的收費模式,更加合理地制訂用氣收費定價和財政補貼方法,做到既體現財政補貼的公平合理,又有利于促進公用企業的發展和能源的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