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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商務部公布了對歐盟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實施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終裁,其中反補貼稅率均為1.2%,而反傾銷稅率則分為14.3%與42%二級。
根據調查,商務部最終裁定,原產于歐盟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實施反傾銷、反補貼措施,自2014年5月1日起實施,期限為2年。
同時,商務部接受Wacker Chemie提出的價格承諾申請,該公司將以不低于承諾價格向中國出口被調查產品,期限為2年。
海潤光伏4月30日表示,這是歐美針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的應對措施,對于國內目前產業而言影響不大,無法有大幅的價格上漲空間。中山大學光伏專業教授沈輝4月30日表示,由于國內需求近三分之一產能,認為歐盟雙反措施對中國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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