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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網訊 昨天,記者從市經信委獲悉:《市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近期出臺。《意見》明確指出到明年底,我市將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020輛,同時鼓勵私人消費者購車,配套建設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和專用停車位。
2013年底,我市被國家納入新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標志著我市已進入更大力度、更廣范圍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新階段。《意見》指出,2013~2015年,我市計劃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020輛,其中2013~2014年推廣455輛,2015年推廣565輛。根據意見,各縣(市)、區將對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統籌規劃、統一布局。今后,新建社會停車場、大型商業區停車場、綜合交通樞紐、公交場站和新建小區等,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和專用停車位;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停車場配建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對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設施的規劃、立項審批,我市將提供綠色通道。對充換電設施建設,省、市財政各補貼15%。
2014年,省財政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40%對購置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標準為:純電動乘用車2.5萬元/輛,純電動客車20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10萬元/輛,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6萬元/輛,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800元、最高6萬元/輛,燃料電池乘用車8萬元/輛,燃料電池商用車20萬元/輛。我市財政按照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60%進行補貼,補貼對象為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以及私人消費者。
(來源:南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