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修改后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11年本)》。與2011年公布的目錄相比,此次公布的修改版目錄對36個條目提出了調整,涉及電力、輕工、紡織等多個行業。
在鼓勵類中,電力條目將“采用30萬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熱機組的熱電聯產,以及熱、電、冷多聯產”修改為“采用背壓(抽背)型熱電聯產、熱電冷多聯產、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新能源條目中增加“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和“海上風電場建設與設備制造”;核能條目中增加“核電站應急搶險技術和設備”等。除此之外,鼓勵類中的輕工、紡織、商業服務、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等條目,也做出相應調整。
在限制類中,電力條目中刪除了“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卻水的火電機組”;此外,機械、紡織、消防等條目做出相應調整。在淘汰類中,電力條目將“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5萬千瓦及以下) ”修改為“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淘汰類還對石化、鋼鐵、輕工等條目做出調整。
作為產業投資方面最重要的指導性文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與信貸、融資、土地、電力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密切相關。據了解,對于鼓勵類投資項目,各金融機構應按照信貸原則提供信貸支持。屬于限制類的新建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核準或備案,各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部門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于淘汰類項目,各金融機構應停止各種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企業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規定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內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可提高供電價格。(來源:互聯網)
在鼓勵類中,電力條目將“采用30萬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熱機組的熱電聯產,以及熱、電、冷多聯產”修改為“采用背壓(抽背)型熱電聯產、熱電冷多聯產、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新能源條目中增加“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和“海上風電場建設與設備制造”;核能條目中增加“核電站應急搶險技術和設備”等。除此之外,鼓勵類中的輕工、紡織、商業服務、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等條目,也做出相應調整。
在限制類中,電力條目中刪除了“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卻水的火電機組”;此外,機械、紡織、消防等條目做出相應調整。在淘汰類中,電力條目將“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5萬千瓦及以下) ”修改為“以發電為主的燃油鍋爐及發電機組”。淘汰類還對石化、鋼鐵、輕工等條目做出調整。
作為產業投資方面最重要的指導性文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與信貸、融資、土地、電力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密切相關。據了解,對于鼓勵類投資項目,各金融機構應按照信貸原則提供信貸支持。屬于限制類的新建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核準或備案,各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部門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于淘汰類項目,各金融機構應停止各種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企業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規定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內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可提高供電價格。(來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