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第一案”出續集
報價最低卻落標 企業兩告財政部 不滿處理決定再次起訴
國家發改委、衛生部委托兩家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相關儀器設備中,一家名為北京現代沃爾經貿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現代沃爾”)的公司兩次投標報價中均為最低,卻都未中標。為此,現代沃爾向財政部投訴,但在規定時間內未獲回復。為此,7年前,現代沃爾將財政部起訴至法院,經過北京兩級法院的審理,財政部均告敗訴。此案也被媒體稱為“政府采購第一案”。終審判決后,財政部做出處理決定,但現代沃爾不滿財政部的決定,再次起訴財政部。昨天,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行政訴訟案件。
報價最低 丟大單憤然起訴
這起案件源于“非典”疫情之后舉行的一場價值高達114億元的政府招標采購。
2003年9月,國務院批準了發改委、衛生部編制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建設規劃》。2003年10月,國家發改委、衛生部委托兩家采購代理機構——國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遠東國際貿易總公司,分別對醫療救治體系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相關儀器設備。
2004年10月29日、2004年11月19日先后開標合計586臺的血氣分析儀采購項目中,沃爾公司在兩次投標報價中均為最低,卻都未中標。
沃爾公司于2004年12月21日向財政部投訴,后于2005年3月23日以財政部在法定30天時間內未能做出處理決定,也沒有給予答復為由,提起行政訴訟,將財政部告上法庭。
2006年12月8日,市一中院一審判決財政部未履行法定職責,敗訴。財政部上訴后, 2007年6月7日,市高院開庭審理此案,并于2012年11月21日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判決。
不滿答復 企業再訴財政部
今年5月13日,財政部按照法院判決,對沃爾公司的投訴意見做出了處理決定書。其中指出“投訴人所投產品不符合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對于這一處理決定,沃爾公司認為該決定缺乏依據且認定事實自相矛盾,因此再次將財政部告上法庭,并將衛計委、發改委和中國遠東國際貿易總公司三家單位列為第三人。
沃爾公司在行政起訴狀中表示,在2004年10月29日、2004年11月19日先后開標合計586臺的血氣分析儀采購項目中,沃爾公司在兩次投標報價中均為最低,每臺5.68萬元,卻都落標。與此同時,兩次競標的中標者是同一家公司,其投標價格為每臺8萬元,是所有供應商中最高的。沃爾公司認為招標過程存在“暗箱操作”,并要求采購方給予合理解釋。
財政部:決定依據和程序均合法
昨天下午,作為第三人的衛計委和發改委沒有出庭。
針對起訴,財政部的代理人表示,決定做出的依據和程序均合法。此次,代理人特意指出招標文件中要求所投產品“免保養,無需更換泵管、管路及氣瓶”。而沃爾公司所投產品使用了蠕動泵,泵管、管路、氣瓶需定期更換,在人員培訓內容中也包括蠕動泵的安裝與更換,氣瓶的安裝與更換,不符合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因此認定其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對此,沃爾公司表示,該公司產品的技術實際上更加先進,而且完全符合招標要求,可更換的氣瓶,更符合便攜式的要求。
對于沃爾公司的主張,作為第三人出庭的遠東公司的代理人也進行了回應,指出投標結果是經過評審委員專家討論之后得出的,在程序和實體上都沒有問題。
代理人特別指出,之所以特別要求泵管等部件“免更換”,是因為當時政府采購招標的背景是在“非典”疫情之后,而在疫情中,出現的兩個嚴重問題是污染和被傳染的問題,所以特別注意杜絕這兩個問題的發生。
昨天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來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