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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山禮度表示,根據研究,澳門太陽能資源較豐富,每年有超過1千滿載小時,屬于具發展潛力。現正制訂“太陽能光伏并網安全和安裝規章”,爭取今年立法。同時正研究透過措施鼓勵企業或個人投資使用太陽能,包括透過合理的并網電價或初次投資資助等推動。他指出,由于太陽能發電成本較高,有的地區電力公司以高于每度電價的三或五倍購買太陽能電力,但太陽能占總體發電比例低,成本不會轉嫁消費者。安全和安裝規章”已完成草案,爭取今年立法。同時,透過鼓勵措施,包括較合理并網電價或對初次投資資助等鼓勵企業或個人應用太陽能,不同地區有不同做法,正深入研究哪種方式適宜澳門。
他指出,太陽能發電成本較高,外地電力公司會以每度電價的三倍、四倍甚至五倍購買太陽能電力,好在十年、二十年的投資期內獲得回本,鼓勵私人企業推動太陽能并網。
按政府與電力公司的專營合同,電力公司必須購買太陽能電力。故當政府設訂并網電價后,符合私人投資技術及安全規章者生產的太陽能發電,澳電必須購買,但因太陽能產電占總體用電比例細,較高的成本不會轉嫁消費者。
此外,裝設太陽能板“大有大做、細有細做”,私人可以在大廈天臺裝設,暫沒有考慮在大面積土地裝設,澳門亦沒有此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