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電網對光伏電站的接入以及消納問題已經在甘肅、青海、新疆等光伏大省有所顯現。對此,國家能源局在上述通知中稱,“對于甘肅、青海、新疆(含兵團)等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較大的省(區),如發生限電情況,將調減當年建設規模,并停止批復下年度新增備案規模。對于青海省海西地區,甘肅省武威、張掖和金昌等地區,青海省和甘肅省能源主管部門安排新建項目時應關注棄光限電風險。”
地方鼓勵政策啟動
對于2014年光伏裝機新增備案規模1400萬千瓦,民生證券研究所新能源行業分析師黃彤稱,14GW(1GW=1000MW,1MW=1000KW)高于此前預期的12GW,上調裝機目標表明國家對于新能源重視。
對比2013年11月份流傳的12GW版本,國家能源局此次通知中提及的分布式電站,總量不變,維持在8GW,不同地區間相互調整。指標增加較多的有福建和上海;指標減少較多的則有江蘇和廣東。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超出了國家給出的指標,企業仍然能夠獲得補貼,因為地方政府的政策可能更加給力。
今年1月份浙江省發通知稱,今年該省將完成裝機總規模達1347MW的分布式光伏發電計劃,規模相較于國家能源局為浙江擬定的1200MW分布式光伏發電指標,多出逾100MW。
對此,黃彤稱這表明地方分布式政策開始啟動,其中浙江、江蘇等光伏制造業大省率先啟動,而東部和中部地區省份也將在2-3月陸續推出。對于2014年并網項目,浙江省給予額外補貼0.1元,同時該省開始探索光伏發電融資平臺以及電力企業幫助項目業主代收電費等,若上述有政策落實,將很好解決分布式推廣難問題。
目前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規模較大的省份有浙江、山東和廣東等。不過,中國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仍面臨融資、屋頂資源有限和一些利益分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