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杭政函〔2014〕29號
應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精神,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鼓勵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本地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支架、電氣設備、儲能系統等產品。。選擇部分低密度住宅小區集中連片建設居民光伏發電應用試點,并逐步擴大應用規模。一體化的要求進行同步規劃、設計、施工和驗收。凡符合光伏建筑一體化發電系統建設條件的在建或已建成建筑屋頂,均鼓勵補建和改建光伏發電系統。積極推廣光伏玻璃幕墻、頂棚、光伏瓦等的使用。在道路交通信號設施、公園和居民區道路照明、高速公路服務區照明、公交車站和公共自行車棚照明等方面,開展光伏照明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