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監總局聯合發布《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要求旅游包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危貨運輸車輛、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在出廠前需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有效監控平臺。如未按規定執行,將不予核發或審驗道路運輸證。
將在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管理辦法》,是否會對運輸行業產生影響?道路客貨運企業又是否做好了準備?
運輸企業已準備到位
“該《管理辦法》的出臺對我們沒有任何影響。”北京祥龍阿爾薩客運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波介紹說:“兩年前,公司已經為所有車輛配裝了GPS系統,現在還可以和北斗兼容,可以說,我們在動態監管方面已經有了比較完善的體系,因此不管這項規定何時實行,我們都已做好了準備。”
“我公司從2004年便在每輛車上安裝了GPS系統,隨著技術的不斷完善,服務方會對產品進行不斷更新升級。如今,GPS已經成為運輸車輛的標準配裝。”上海舜通物流公司總經理譚衛東說。
在上海,不僅貨運車輛配裝了GPS系統,客運市場也已全面覆蓋。“上海客運車輛已100%安裝了GPS系統,而且在兩年之前就完成了該項工作。目前,我公司每一輛車的動向都能在監管平臺上有效監管,所以該《管理規定》不會影響我們的正常運營。”上海中旅汽車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世平表示。
其實,政府在要求安裝動態監測系統之前,就多次提出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而且去年還設定了9個示范城市推廣北斗終端,因此可以預見,絕大多數城市的客貨運企業已經落實。
“的確,作為北斗試點城市,我們先于政府的要求提前安裝了GPS系統,而且一年前在我們車上又裝配了北斗系統。可以說,我們超額完成了國家規定的任務。”安徽省阜陽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于和祥說。
此外,重慶富皇建材車輛管理處車隊經理楊春發也指出:“雖然該《管理辦法》要求在2014年7月1日起對運輸車輛實行動態化監管,但重慶本地很早就要求安裝動態監測系統。目前我公司內部車輛以及租賃車輛均已配裝了GPS,而且以后更新也必須安裝,否則無法在重慶落戶。”
用戶認同安裝動態監測系統
《商用汽車新聞》記者了解到,如今客貨運用戶對動態監測系統的認識有了很大轉變,并表示認同安裝該系統。
“安裝動態監測系統非常有必要。”王波表示,對于客運企業而言,原先最大的難題是車輛運行過程無法得到有效監管,以至于出現司機違規操作的現象。雖然這些問題我們事后可以通過行車記錄儀了解,但欠缺及時性且不能在第一時間糾正。而安裝動態監測系統后,監管人員可以在司機行駛過程中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因此,動態監測是保證行車安全非常重要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