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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下發了《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通知》的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項目轉付。余電上網部分,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進行收購。
大型地面電站上網標桿電價改變了過去“一刀切”的做法,將全國分為4類資源區: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樹Ⅰ類資源區上網電價為0.75元/千瓦時;新疆、寧夏、內蒙古、青海西寧、甘肅嘉峪關等Ⅱ類資源區為0.85元/千瓦時;北京、天津、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承德等Ⅲ類資源區為0.95元/千瓦時;其他地區仍然為1元/千瓦時。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解釋了這次調整的原因。他說,對于各地政府來說,肯定是希望補貼逐年下降。我國計劃在2020年政府就完全退出補助。現在國內光伏規模在增長,2015年中國光伏安裝容量將達到35GW。隨著規模的擴大,每度電8厘錢的附加電價將不能滿足補貼需要,財政缺口在加大,由于考慮到財政收支平衡,上網電價不能定得太高。另外,電站成本正在下降,那么上網電價和補貼相應要下調。
此前,分布式發電由“金太陽”項目補貼,補貼方式是一次性補貼一部分前期建設投資。而地面電站標桿電價全國統一為1元/千瓦時,電網企業按當地脫硫電價結算,差額則有財政部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但是這部分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經常拖欠,據記者獲悉,西部地區大部分企業60%的可再生能源補貼還未發放。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分析,與市場預期相比,補貼價格略有下調,目的是在于“鼓勵市場化定價,鼓勵競價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