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有媒體報道稱,日前,財政部向各省市自治區財政廳下發《財政部關于清算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金的通知》,要求對2009-2011年金太陽項目中已完工且并網的項目按補貼標準清算,而對未及時完工或發電的項目則取消示范,收回預撥資金。財政部規定審核最后期限為今年6月30日,而具體標準則根據金太陽批次有所不同。
財政部具體通知如下:一、2009-2011年示范項目按規定期限完工并辦理竣工驗收、決算、且并網發電的,按相應補助予以清算。二、2009-2011年示范項目未在規定期限內完工的,取消示范,收回預撥資金。三、2009-2011年示范項目在規定期限內完工,但未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決算、或未并網發電的,收回項目預撥資金,其中:第一,2009年和2010年示范項目在規定期限內完工,審核時雖未完成但已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和決算,或雖已完成竣工驗收決算,但未并網發電的,如能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網運行發電的,審核后辦理資金清算。雖已完工但在2012年6月30日前未完成竣工驗收和決算等程序,或于2013年6月30日前仍未并網發電的項目,取消示范資格,辦理清算。第二,2011年示范項目已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決算等相關程序但未并網發電的,如能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網運行發電手續并辦理資產清算;如在2013年6月30日前仍未并網運行發電的項目,取消示范資格,辦理資產清算。示范資格取消的項目如繼續實施,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分布式光伏發電度電補貼政策。
因2012年全球光伏裝機量低于預期,光伏企業資金鏈吃緊,光伏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中國光伏企業損失嚴重,在海內外上市的光伏企業在2012財年幾乎全部赤字。國家為緩解國內企業生存壓力,先后批復2012年高達4.54GW金太陽項目。但金太陽工程并不能真正解決或者緩解中國光伏企業產能危機。
有消息稱,由于感受到財政部的整頓壓力,此前因各種原因未按時完工的金太陽項目工程已經緊急啟動并出現搶裝潮,第二季度光伏裝機量將沖高。
呼吁理性
除了財政部的整頓,中國太陽能的內憂外患正在進一步加深。
5月6日,有消息稱,歐盟貿易委員本周或將提議,對中國產太陽能板施以30%以上懲罰性關稅,以保護歐洲生產商。
路透社援引外交人士的話報道,歐盟貿易委員卡雷爾·德古特將于5月8日在歐盟各國貿易代表會議上提議,對中國太陽能板施加懲罰性關稅,并預計會得到支持。按照歐盟相關法規,相關臨時性稅收措施將于6月6日前生效。
不過,即便歐盟屆時出臺初裁決定,仍然留有與中方協商解決問題的余地,協商期限截至今年12月。若雙方協商成功,便能避免最長可實施5年的懲罰性關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