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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 近年來,汽車遠光燈新產品頻出,越來越亮,也越來越刺眼,以致于晚上過馬路的行人或對面會車的駕駛員,視線受到干擾,導致交通事故頻發。 從會寧縣公安交警部門獲悉,僅今年1月至7月,會寧縣由于亂用遠光燈引發的交通肇事案就有6起,占交通肇事案件受理總數的26%,有6人被奪去了生命,還有2人重傷致殘。觸目驚心的數據背后,使我們不得不思考遠光燈的使用與管理。條件極差的情況下使用。但是,現在的很多駕駛員為了讓自己視線清楚,一上路就打開遠光燈,會車時也不變換近光燈。
“我經常在城區夜間開車,對開遠光燈的駕駛員非常反感。強光往往照得我什么都看不見,這樣極不安全。”跑出租的馬龍說。
有多年駕車經驗的一名老師傅說:“城區的馬路上光線都不錯,沒必要開遠光燈,但好多駕駛員還是開著遠光燈行車,自以為這樣看得清楚,安全。其實,這樣一點都不安全,對他自己也是危險的。當迎面而來的車輛被遠光燈照得什么都看不見時,方向就會跑偏,極有可能和開遠光燈的車輛發生碰撞。”
在高速或者國道上夜間行車,會車時,遠光燈與近光燈的變換顯得更為重要。
“現在的大卡車,車燈都很亮,大卡車司機為了趕路行車,懶得變換近光燈,導致迎面駛來的小轎車駕駛員什么都看不見。”駕駛員劉華說。
一名交警說,許多駕駛員在考取駕照時,已經學習了機動車燈光的使用環境,但在實際駕車操作中,有些駕駛員素質不高,明知使用遠光燈違反規定,但還是在使用,也有的駕駛員在被檢查時,自稱是忘記關閉遠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