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為天興儀表重組案的被否決拍手叫好,更希望管理層能把這個案例辦成一個示范案例,進而推而廣之。畢竟在最近幾年上市公司重組案中,上市公司以超高價收購標的資產的事情司空見慣。不少公司高價收購的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后即出現業績變臉,導致相應的交易方將不得不按照重組時的承諾予以補償。
而就超高價收購標的資產而言,天興儀表的重組案無疑是一個典型。該公司收購的標的資產是網印巨星,在評估基準日2013年9月30日,網印巨星母公司經審計的賬面凈資產3921.98萬元,采用收益法評估,評估后網印巨星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40063.59萬元,增值率達921.51%。標的資產增值率高達9倍以上,這不能不說是暴利。
但網印巨星顯然不是什么優質資產。該公司只不過是一家以印刷設備為主要產品的制造業企業,就連網印巨星董事長周默也表示“這個行業沒有技術壁壘”。實際上,網印巨星的資產情況其實是非常令人擔憂的。該公司2011年底、2012年底、2013年9月30日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602.97萬元、5881.55萬元、7424.81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高達28.18%、71.22%和91.78%。不僅如此,網印巨星還存在著對大客戶依賴的情況: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1至9月,其前兩大客戶均為維達力實業和藍思科技,對兩者的合計銷售占比分別為50.58%、60.50%和82.14%,呈逐年上升態勢。
正是基于對網印巨星的不看好,網印巨星實際上也成了一塊被遺棄的資產。在天興儀表收購之前,網印巨星曾是創業板公司松德股份(300173,股吧)的收購標的。主營凹版印刷機及其成套設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的松德股份,和主營絲網印刷工藝成套設備的網印巨星,在業務上有較高的契合度,然而最終松德股份卻表示,綜合考慮交易對方所處行業的經營形勢、盈利水平、收購成本及收購風險等因素,從保護全體股東利益以及維護市場穩定出發,認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條件尚不成熟,決定終止本次重組。
但就是這么一塊并不優質,甚至是被遺棄的資產,卻被主營汽車儀表的天興儀表相中了,甚至以9倍的溢價來收購,這收購價格的不公允是顯而易見的。證監會因此對該收購案予以否決,可以說是大快人心之舉。畢竟許多中小投資者對天興儀表的這一收購案是持反對意見的,這也直接導致了該收購案曾遭到股東大會的否決。只是由于該公司的公關,才使得這一方案最終得以通過。
對于天興儀表重組案,證監會予以否決是值得稱道的。不過,天興儀表重組案如果僅僅只是停留于否決的層面上,這顯然又是不夠的。因為對于該重組案來說,利益輸送的嫌疑是很大的。畢竟天興儀表的主業與網印巨星沒有多少關系,而且網印巨星也算不上是優質資產,甚至是一塊令人不能放心的資產,但天興儀表卻以9倍的溢價來收購,這不排除利益輸送的可能。如果利益輸送屬實,這無疑是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與廣大投資者利益的。
也正因如此,管理層有必要就天興儀表重組案采取進一步的監管行動,查清該重組案是否涉嫌利益輸送。如果利益輸送屬實,則應對有關當事人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公司涉案的高管至少應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保護上市公司與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并警示后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