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成為經濟發展新引擎 具有必然性
事實上,二十大報告不僅提到了新能源,而且還位置靠前。更重要的是,對新能源賦予了重要的戰略定位,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二十大報告第四部分從“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高度,從“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層面,把新能源與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并列,希望“融合集群發展”,承擔起我國經濟“新的增長引擎”的重任。由此可見,二十大報告“跳出能源看能源”,在黨中央、國務院對新能源既有定位的基礎上,站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高度,賦予新能源一個新使命:我國經濟增長“新引擎”。這對當下一些人質疑新能源的時代機遇與發展成果,質疑新能源對我國能源保供、清潔轉型以及拉動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質疑新能源的綠色價值、業績貢獻以及保障電力行業可持續發展的作用,質疑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愿景目標,無疑是一種堅決有力的回擊。同時,將進一步激發新能源從業人員的積極性,以更加堅定、自信的步伐大力發展新能源,促進我國能源結構優化,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因此,我們要正確理解二十大報告確立新能源為經濟增長新引擎的戰略定位。
首先,二十大報告確立新能源為經濟增長新引擎的戰略定位,是由新能源發展不同于高碳化石能源,具有時代性、低碳性、經濟性、成長性、引領性,在“雙碳”目標下機遇大于挑戰所決定的。
眾所周知,傳統能源迭代升級是能源發展的一般規律,而且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是全球的普遍共識和一致行動。我國新能源具有豐富的資源優勢,多元化的投資主體,正趕上了應對氣候變化、實現“雙碳”目標的時代機遇。十多年來,我國新能源出現了躍升發展,構建了領先世界的新能源產業鏈,而且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其成長性、經濟性增強,風光電均接近于具備與火電同臺競爭的優勢。十八大以來,我國新能源實現了快速增長,年均增長28%。“十三五”新能源發展遠超預期,2020年達到5.3億千瓦,是國家規劃目標的1.66倍。
進入“十四五”,我國賦予了新能源“主體能源”的戰略定位,并制定了清晰的戰略目標。2021年,國務院印發《關于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明確將“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明確將“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同時,國家也確定了各階段的主要戰略目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保守估計,我國每年風光電新增裝機1億千瓦以上將是常態,到2030年,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極有可能提前實現。而且,根據有關專家預測,到2035年,風光電裝機將超過總裝機容量的50%,2045—2050年風光發電量將超過總發電量的50%,新能源作為新型電力系統“主體能源”的地位開始呈現。
其次,二十大報告之所以確立新能源為經濟增長新引擎的戰略定位,與“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的重大判斷是一致的,其中新能源是綠色低碳發展不可或缺的角色,也是高質量發展的推動力。
我國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未來能源需求仍會保持剛性增長。為此,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推動力。綠色低碳發展是新時代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發展領域。從世界范圍看,綠色產業正在孕育新技術、催生新業態、創造新供給、形成新需求,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的綠色動能。
新能源作為綠色產業不可或缺的角色、能源電力領域的新生代,正處于躍升發展的風口。如果說應對氣候變化、能源清潔轉型、實現“雙碳”目標,能源是主戰場,電力是主力軍,那么新能源就是“勁旅”。而且,新能源是促進電力行業迭代升級的基本途徑,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主體能源,也是保障我國能源安全的有生力量。經過十數年發展,我國新能源從當初的“微不足道”到目前的“舉足輕重”,未來將在綠色低碳發展、保障能源安全、促進經濟發展中擔當大任。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要求增強能源供應鏈安全性和穩定性,把供應能力建設擺在首位,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做好增量,要把風、光、水、核等清潔能源供應體系建設好,加快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持續擴大清潔能源供給。
“雙碳”目標確立后,新能源發展又掀起新高潮。2021年,新能源裝機容量達6.4億千瓦,占全國裝機比重的27%;年發電量首次突破1萬億千瓦時,達1.14萬億千瓦時,基本上相當于全國的居民用電總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的13.7%。2022年前三季度,新能源裝機容量突破7億千瓦,全年預計將達7.8億千瓦。目前,我國風電裝機占到全球的40%,光伏裝機占到全球的36%,風光電新增裝機容量每年約占全球的一半。
第三,二十大報告之所以確立新能源為經濟增長“新引擎”的戰略定位,是我國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實現現代化強國的需要。
現代化產業體系是現代化國家的物質支撐與重要標志。美國擁有世界先進的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航空航天產業以及金融法律服務業;德國擁有全球領先的汽車和裝備制造業;日韓的電子產品、半導體、造船、汽車產業也位居世界前列。盡管我國已經成為全世界產業門類最齊全的國家,但部分核心技術、關鍵設備仍依賴進口,產業鏈的穩定性與抗沖擊能力以及國際競爭力仍不夠強。為此,我們必須把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作為經濟現代化的重要任務。一方面要鞏固提升產業體系完整的獨特優勢,保持普通消費品、工業原材料、一般機電產品等傳統產業的領先地位,加快補齊半導體、軟件、先進材料和關鍵設備等領域的短板,提升能源、重要礦產品的供應保障能力,努力實現產業鏈供應鏈的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另一方面,要著眼未來發展,把握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機遇和產業升級方向,將新能源與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進一步打造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新引擎以及現代化產業體系的新成員。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我國風電已經擁有完備的全產業鏈與集成制造體系,已形成低風速、低溫、高原、海上多條成熟技術路線以及一條覆蓋開發建設、設備制造、技術研發、檢測認證、配套服務的成熟產業鏈,并成為全球最大的風電裝備制造基地。目前,有近50款新機型。單機容量已達全球最大的16兆瓦,最新風輪直徑達256米,最高輪轂高度超過170米。全球前十大風機制造企業中,我國占6家。同時,光伏產業鏈國際競爭優勢更加明顯,光伏發電實現了從多晶到單晶的進化,電池效率持續提升,量產的單晶電池轉化效率達到了23.1%,多次刷新世界紀錄。光伏各環節的全球市場占有率超過7成,硅片環節高達96%,組件環節達到76%,光伏組件產量連續15年位居全球首位;多晶硅產量連續11年位居全球首位。全球前十大光伏制造企業中,我國占7家。另外,2021年全年、2022年前三季,我國新能源汽車遠銷歐美,銷量穩居世界第一。
實現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還需多角度發力
目前,全國上下正在掀起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熱潮。今后,我們要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力量,通過政府、企業、市場共同發力,把新能源產業進一步做強做大,使其成為我國經濟增長新引擎,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
一是能源電力領域要繼續抓住時代機遇,堅持能源清潔轉型的戰略方向,保持戰略定力,不能因為全球能源短缺而動搖,要繼續跑出新能源發展加速度,實現新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除了繼續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陸上與海上并舉、就地消納與外送消納并舉外,新能源發展要更加突出“單品種開發與多品種互補并舉、單一場景與綜合場景并舉、發電利用與非電利用并舉”的發展方針,并以“新能源+煤電”“新能源+儲能”耦合發展為方向,以沙戈荒大基地開發為重中之重,通過優化區域布局、多元示范引領、落實“九大行動”,實現大規模、高比例、高質量、市場化發展,積極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
二是面對目前新能源發展存在的一些具體挑戰,我們要通過技術、管理、市場、政策,著力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加以應對。我們在看到新能源發展的高速度、低碳價值與良好前景的同時,也要實事求是地分析新能源自身存在的局限、目前“白熱化”競爭態勢帶來的發展壓力以及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面臨的風險挑戰。例如,新能源存在靠天吃飯、隨機波動,有效容量低,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以及極端天氣下能源保供問題;“白熱化”競爭帶來了資源爭奪戰、設備組件漲價、用地用海限制、電網接入送出滯后、地方要求配套產業等發展壓力;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面臨價格踩踏、曲線波動、偏差考核等“三大風險”。下一步,要通過技術進步、管理創新、多能互補與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配套儲能、氫能或煤電項目,推進煤電靈活性改造、制造,加快新型電力系統相關技術研究、推進智能電網建設。當然,我們也要吸取歐盟能源清潔轉型過早去煤、去核、退出煤電、高度依賴國外的經驗教訓,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建立多能互補、多元保障的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將能源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三是希望政府部門能夠保持新能源政策的穩定性,防止政策突變、企業盈虧反轉,影響新能源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建議進一步優化完善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的有關機制與規則,在一定時期內保持新能源電價穩定,落實新能源量價保障機制,并能指導約束地方政府,降低新能源開發過程中的非技術成本。同時,加強市場監管力度,規范行業秩序,深化全產業鏈合作、上下游市場供需,保證新能源上游原材料及組件穩定供應,促進新能源全產業鏈協調發展。
(作者系中國能源研究會理事、中國華電集團副總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