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即將過去的2012年,對風電行業來說簡直是夢魘,就連國際知名風電設備商也坦言從未經歷過如此低迷的形勢。
“棄風限電100億度,損失超過50億元,風機每天停轉19小時,”這是2011年的中國風電“賬本”。而2012年棄風限電的形勢依然嚴峻。
資金密集型的風電行業受到重創。大唐新能源前三季度虧損856萬元,華能新能源上半年純利潤則同比下降超過50%。受開發商利潤下滑影響,三季度,整機制造商華銳風電虧損2.8億元;金風科技虧損雖只有3000余萬元,但支撐其收入的是相繼轉讓子公司商都天潤、天和葉片及西安金風;排名世界第一的維斯塔斯損失更慘,前三季度虧損總額達到3.45億歐元。
限電棄風仍然是制約風電發展最直接的因素。限電的主因并非技術,而是中國現行的電力體制與新能源發展無法匹配,究其根本是政策、機制、利益平衡問題。如中國的計劃電量模式,火電沒有實現既定的發電小時數,風電只能讓路;落后的電力調度模式,無法與相對靈活的風力相適應。而對并網檢測的壟斷,被壟斷集團發揮到了極致,這同樣阻礙了風電上網。
影響風電開發商利潤的另一重要因素是CDM收入的急劇下降,CDM收入曾占利潤總額的三分之一以上,造成CDM收入急劇縮水除國際市場因素外,開發商全權委托中介操作加速了這一過程。
也許,造成風電行業低迷更深層次背景是世界經濟的急轉直下。干流缺水,支流自然干涸,受信貸緊縮、股市低迷的影響,許多公司的資金鏈幾乎快要斷裂,目前只能勉強硬扛。
面對這一突如其來的慘淡行情,風電企業的應對措施五花八門。風電開發商紛紛在股市上發行融資債券,龍源電力、華能新能源、大唐新能源各自發債超過20億元;風電設備商停產裁員、縮衣節食,為穩定供貨渠道,有多家設備商綁定開發商,互相參股,謂之“拼爹”;而風電零部件供應商則忙于討債,希望客戶履行合同。
相關政府部門沒有坐等行業就此低落,作為國家的行業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動作頻頻:發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為行業提振信心,按照規劃,“十二五”時期,可再生能源新增風電裝機風電7000萬千瓦,累計并網運行風電1億千瓦;連續下發文件促風電并網,如《關于加強風電并網和消納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國家能源局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開發的通知》;力推蒙西風電試點,試點核心即要將蒙西當做麻雀解剖,找出阻礙中國風電并網、消納的真正原因和解決措施;開辟風電新藍海,低風速、海上、高海拔等風電項目開發正式提上日程。
1 棄風限電問題凸顯
2012年4月9日,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公布,2011年風電限電棄風問題突出,全國約有100億度左右風電電量由于被限發而損失。
風能專委會對內蒙古、黑龍江、吉林、遼寧、廣東、山東、甘肅、新疆、河北以及云南等10個省(市、自治區)的部分風電企業進行了初步調查統計。統計覆蓋的風電場總裝機容量達到1869.1萬千瓦,占全國風電并網容量的42%。按照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公布的2011年供電標準煤耗330克/度測算,這些損失的電量折合標準煤超過330萬噸。有消息稱,2012年風電限電率在2011年的基礎上翻了一番,內蒙古自治區達到50%,蒙東呼倫貝爾則創紀錄地攀升到了80%。
點評:
電網調度限制風電場發電出力導致的風電發電量損失現象,被認為是影響風電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和國家非化石能源消費戰略目標完成的主要制約因素之一。
內蒙古的實踐已經證明,在現有的網架結構下,蒙西電網消納20%以上的風電,不存在技術問題,限電的主因是各方利益難以平衡。比如,中國實行計劃電量模式,事先規定好了每個電廠發多少電,火電指標沒有用完,風電就得讓路。一旦到冬季供熱期,風電與熱電聯產機組的矛盾更加尖銳。
此外,風資源富集的“三北”地區,資源與用電負荷不匹配,區內火電量尚且無法消納,更何況風電。
另外,風電富集區的外送電力通道十分匱乏,甘肅僅有一條剛建成的酒泉-蘭州750千伏線路,新疆哈密-鄭州的超高壓剛剛開工,內蒙古則在七年間沒有核準新增過一條外送電力線。而國家電網提出的“交流特高壓大范圍配置風電”措施備受質疑。
解決風電并網問題的關鍵還在于政策、體制、利益格局的改變。
2 《規劃》發布提振信心
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于8月6日正式發布。《可再生能源規劃》確定的基本原則是:市場機制與政策扶持相結合、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規模開發與產業升級相結合、國內發展與國際合作相結合。
按“十二五”規劃,新增風電裝機7000萬千瓦,累計并網運行風電1億千瓦, 重點建設“三北”和沿海地區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包括河北、內蒙古東部、內蒙古西部、甘肅酒泉地區、新疆哈密地區、吉林、黑龍江及江蘇和山東沿海等地區。加快海上風電開發,在江蘇、山東、河北、上海、廣東、浙江等沿海省份,建成一批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以示范項目建設帶動海上風電技術進步和裝備配套能力的提升。
點評:
雖然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的出臺晚了將近兩年,但是對于中國低迷的風電市場仍具有提振信心的作用。
中國要繼續大規模發展可再生能源,必須創造新的條件實現一些突破,如果現有的電力運行機制不做調整,電網容納更多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問題就解決不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就會遭遇‘瓶頸’。
此規劃特意強調了幾個結合。一是市場機制與政策扶持相結合。中國風電快速發展幾年來,政策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風電成本迅速下降,今后,國家將會逐漸放手,讓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二是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三北”地區棄風限電異常嚴重,風電發展幾乎飽和,國家主管部門為拓展風電發展空間,通過近兩年的試點示范,決定規模開發海上、低風速及高海拔風電;三是規模開發與產業升級相結合。前幾年,中國風電發展強調規模,希望以規模化帶動成本降低,如今,規模化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現在需提高風電的技術、質量,這是中國風電可持續發展、真正國際化的根基;四是國內發展與國際合作相結合。中國風電產業雖然發展得紅紅火火,但設備企業的產品還沒有得到國際市場的認可,在標準制定方面,中國一直沒有國際發言權,中國將繼續借力國際合作。在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初期,中國主要關注的是獲得國外資金支持和引進國際先進技術,當前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應當實現從重資金引進向重技術合作的轉變。
“十二五”期間,將提供更多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基礎平臺、基礎設施,讓整個能源系統比較容易、比較自由、比較情愿地接納可再生能源,以最終實現中國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3 政策發力促并網
6月1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加強風電并網和消納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把保障風電運行作為當前風電管理的重要工作,鼓勵風能資源豐富地區開展采用蓄熱電鍋爐、各類儲能技術等促進風電就地消納的試點和示范工作,加快建立風電場與供熱、高載能等大電力用戶和電力系統的協調運行機制;各省(區、市)風電并網運行情況將作為新安排風電開發規模和項目布局的重要參考指標,風電利用小時數明顯偏低的地區不得進一步擴大建設規模;確保風電特許權項目的并網運行和所發電量的全額收購,不得限制特許權項目和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批復的示范項目的出力。此外,《國家能源局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開發的通知》、《國家能源局關于增補部分省、自治區“十二五”風電核準計劃項目的通知》等也相繼出臺。
點評:
對于風電審批收緊,很多地方和企業非常緊張,但此文件的真正用意是促進風電并網,是對風電利用問題的重視。美國和歐洲國家解決風電消納的經驗告訴我們,市場機制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最好手段。但在我國現階段電力體制非市場化的環境下,政府的調節不可或缺。
4 并網檢測松綁
6月20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風電機組并網檢測工作協調會議紀要的通知》,將新國標中提出的低電壓穿越、電能質量和有功/無功調節能力等三項并網要求進行了一到兩年的延期,同時取消電網適應性和電氣模型驗證兩項強制并網要求。對于業界爭議最大的1兆瓦及以下的風機是否應進行低電壓穿越測試,國家能源局也給出了明確的官方觀點:1兆瓦及以下的風機可不進行低電壓穿越能力的改造。
點評:
五項強制性檢測,三項延期,兩項取消,這意味著,醞釀并修改了近三年的風電行業首份并網國標,在正式發布僅四個月后,即遭遇了普遍性的行業困境,將進行大范圍的調整和“修改”。能源局意識到了與初衷的偏差,開始松綁。
事實上,在多數設備商和發電商看來,風電并網檢測是被人為制造出來的市場。國家電監會的一位局級領導曾在國家能源局召開的“風電機組并網檢故障,風電脫網對電網的影響也不能說得太過分了。”
多數風電設備企業認為,中國電科院的五個檢測項目太多,再把各個部件一組合,就是天文數字,沒有人能夠承擔這么大的工作量。現在是過度檢測,標準要求得太高,會阻礙風電行業的發展。
嚴苛的檢測標準已然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作。制造企業普遍反映,大量機組排隊等待,導致產品不能得到及時檢測,已經出現了由于企業不能及時拿到檢測報告而無法參與投標,或者中標后影響合同簽訂、執行,風電設備制造企業尾款難以收回的現象,甚至還出現了由于測試報告影響銀行對企業信用等級下調導致貸款資金短缺的問題。
此次,國家能源局松綁并網檢測,體現了科學、公正,并開始嘗試打破壟斷。
5 蒙西風電成試點
上半年,蒙西風電試點沒有具體的開始時間,其內容包括,電源規劃建設、電網調度規則、風電場建設管理、本地消納方式、輔助服務市場,甚至試行千呼萬喚不出來的配額制。
試點項目包括華能北方龍源烏特拉前旗沙德格風電場直供火電廠用電、大唐赤峰巴林左旗風電供熱、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風儲一體化等。
點評:
試點的目的,即要將蒙西當做麻雀解剖,找出阻礙中國風電并網、消納的真正原因和解決措施,試圖以蒙西為試驗田,重新設計中國風電政策。蒙西風電試點的成敗將直接決定中國風電的發展方向:風電量占總發電量不超過5%還是達到國外20%以上先進水平,風電被定性為補充能源還是主力能源,中國風電繼續高歌猛進還是由此轉入低潮。
選擇蒙西為試點,有其特殊性。蒙西風電發電量占總電量的比例高。數據顯示,2012年4月15日到5月初,這一比例高達20%以上,最高值達到了30.5%。蒙西風電并網水平已經達到世界平均水平。更重要的是,蒙西電網是一個相對獨立的電網,在設計試點方式和政策時,可以把許多干擾因素隔離開來,試驗的效果更易控制,更有說服力。
如蒙西風電試點取得突破,其成功經驗將向全國范圍推廣,試點最大的障礙是成本控制和電力運行機制的調整。
6 風能太陽能國有引爭議
8月1日,《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正式實施,這部地方條例,史無前例地規定風能、太陽能屬國有,并據此要求任何企業在探測資源前,必須經過黑龍江省氣象局的同意。
此前,黑龍江省氣象局在解釋“條例”出臺初衷時認為,此舉是為加強氣候資源探測和保護。因為當下黑龍江省正處于新能源大發展階段,氣候資源探測比較混亂,此外具有外資背景的企業也在掌握具有戰略意義的涉密氣象資料。
點評:
典型的擴大權力尋租行為,一套基礎氣象資料5萬元,一套風資源評估報告15萬-20萬元,每年全國風電防雷檢測收入可達2300萬元。新能源開發中,手握大權的氣象部門已不再是清水衙門。新能源項目審批環節越多,開發難度越大,相關費用也就會越高,氣象局無疑是又要給新能源發展設一個天價檻。
將探測風能、太陽能上升到行政審批層次的不只黑龍江省。目前,云南、安徽、江西早已暗中實行探測審批制,只是沒有正式出臺條例或文件。
事實上,這一條例在法理上有諸多瑕疵。按照規定,黑龍江出臺條例應向全國人大申請審查和備案,備案到全國人大法工委和環資委,但直到條例出臺為止,黑龍江還沒有向全國人大備案。
此外,法律專家普遍認為,《條例》無論在立法依據、立法目的、立法權限、還是在立法內容、立法技術上均存在問題。
綜觀古今內外,沒有一個國家也沒有一部法律規定太陽能、風能資源的所有權。相反,公認太陽、大氣屬于典型的公共物品,屬于全人類共有,一國范圍內的陽光、空氣、風力屬于該國全體國民所有。全體國民所有與國有、集體所有、個人所有不同。
7 風火替代交易試水
8月20日,東北電監局會同內蒙古經信委聯合印發了《蒙東地區風火替代交易暫行辦法》。其具體思路是,當電網由于調峰或網架約束等原因被迫棄風時,參與交易的火電企業在最小方式基礎上進一步減少發電,為風電讓路,由風電企業替代火電發電,同時給予火電企業一定經濟補償,補償價格由風火雙方自行商定。
點評:
這一方案出臺的背景是,風電已經成為蒙東地區的主力電源之一,但受電網結構約束及調峰等因素影響,風電棄風現象嚴重。
首先必須承認,這一方案能夠解決風電并網的問題,是一個進步,但是上述《辦法》也存在自相矛盾之處。之前官方提出風電棄風是因為受電網結構和調峰等技術原因制約,但《辦法》提出的解決方案則將技術問題變成了財務問題——讓風電企業從火電企業購買發電權,這實際上等于變相承認風電并網在技術上不是問題。
這說明風電并網難并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利益分配問題。所謂“風火替代交易”與現行法律法規抵觸。
根據2010年修訂的《可再生能源法》,國家要求對可再生能源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而2007年國家發改委、國家環保總局、國家電監會和國家能源辦聯合制定的《節能發電調度辦法》也提出優先調度風能、太陽能、海洋能、水能、生物質能、核能等清潔能源發電,對火電機組,按照煤耗水平調度發電,煤耗低的多發、滿發,煤耗高的機組少發或不發。
而依據蒙東地區上述《辦法》,風電不但不能優先上網,而且還要花錢買發電權。
究其背后的原因,在于地方主管部門的擴權沖動。地方主管部門每年年初都要與電網公司一起制定年度的發電量分配計劃,并分配到各類機組,實行風電替代交易之后,名義上是自由協商,但實際上協商不成企業還要求它出來協調,這無疑擴充了它的權力。
發電量計劃應盡快廢止。各地下達的發電量計劃沒有法律依據和政策依據,國家電力主管部門也沒有下達過這一計劃,發電企業的產量和價格都由行政決定,這種情況在其他行業很少見。
8 風企停產裁員
大唐新能源前三季度虧損856萬元,華能新能源上半年純利潤同比下降超過50%。三季度,昔日龍頭老大華銳風電虧損2.8億元;金風科技虧損雖只有3000余萬元,但支撐其收入的是相繼轉讓子公司商都天潤、天和葉片及西安金風;排名世界第一的維斯塔斯損失更加慘重,前三季度虧損總額達到3.45億歐元。
點評:
棄風限電、國際國內經濟下滑、風電設備產能過剩、以價換量、質量缺陷,幾大重錘一起砸來,難怪風電設備企業無法招架。各大廠商不得不進行全面的戰略收縮。
從大賺到大虧,短短幾年間,風電企業的經營情況發生巨變。業績下滑、利潤驟減、應收帳款激增……昔日風光無限的風電行業如今卻成了眾多風電設備制造商深陷的泥淖。分析今日困境的原因,風電業績下滑一方面有宏觀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更要檢討自己,前期擴展步伐太大。
首先,降薪、裁員并不能真正解決企業的根本問題,雖然可以暫時緩解一定的資金壓力,但并非企業長遠發展的治本之策。
其次,風機設備企業“中國制造”的老路不能再走,走出“寒冬”需要實力的支撐,企業應盡快擺脫關鍵技術依靠國外、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缺乏等問題。 “野蠻生長”過程中暴露了技術、管理等諸多短板。風電行業“御寒”必須要靠降低產品成本、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提升核心競爭力來獲得。
第三,風電行業“寒冬突圍”不能單純依賴政策扶持,真正能救自己的還是企業自身。風電企業的問題應由市場競爭來解決,寒冬期的這一輪洗牌,將會促使缺乏核心技術、產品質量欠佳的風電企業出局。因此,反思既往發展模式的不足,重視技術和研發,提升核心競爭力才是真正增強市場抗風險能力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