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改革一直以來雷聲大雨點小,去年年底發改委、國務院先后發布《關于解除發電用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兩份文件,電煤市場化破冰之旅開始,但兩份文件對于電價市場化的推進并未給出答案,僅在《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最后提出,將繼續加強對電價形成機制改革、電力體制改革、煤炭期貨市場建設等重大問題研究。
今日中國能源研究會召開主題為“推動能源生產與消費革命的制度保障”研討會,會上多位政府部門代表和企業代表對能源制度改革提出建議,其中國家電監會價格財務監管部副主任黃少中表示,電價和電價政策的改革,關系到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節能環保、應對氣候變化等,電價政策是推動能源革命的保障之一。
“電價形成機制的改革,政策應該加快推進。”黃少中認為,電價改革面臨的問題很多,阻力很大,因此改革應有新思路,選擇能夠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突破口來做。
黃少中表示,在他看來,加快理順煤電關系是一個重要突破口,當前煤價市場化改革已經啟動,電價市場化應及時跟進。此外,推進大用戶直購電交易,以增量改革帶動存量改革的方式來推動電網經銷模式改變,都是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有利突破方向。
電力體制改革始于2002年的電改“5號文”,即國務院下發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方案提出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五大任務。去年是電力改革十周年,在經歷了政企分開、廠網分開和粗糙的主輔分離后,電力市場參與主體變得更加多元化,然而電力體制并未因此理順,在煤價上漲周期中電力矛盾尤為凸顯。
“放開市場,首先應該放開價格,如果這個最重要的信號不放開,怎么去引導競爭?” 世界銀行駐華代表處能源經濟學家彭喜明認為,價格改革應重于機構改革,過去中國電力改革側重分拆主體,但分拆后價格不放開,只是形成了多家壟斷企業,沒有改變根本問題。
日前,國務院印發《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加快推進電價改革,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價格機制。加大對電網輸配業務及成本的監管,核定獨立輸配電價。改進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機制。推進銷售電價分類改革。大力推廣峰谷電價、季節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等電價制度。推進工業用戶按產業政策實行差別化電價和超限額能耗懲罰性電價,實施并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