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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網公司正在將所持有的南方電網公司股份劃轉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這意味著國家電網將結束對南方電網近十年的股權持有,兩家電網公司自此在股權上徹底分家。
近日,國家電網發布公告稱,按照國資委有關文件,國家電網所持的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26.4%的股權將調整至國資委持有,暫時由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代持。公告還稱,目前國家電網公司正在履行相關手續。
根據國務院《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即5號文,南方電網公司作為獨立出來先行試點于2002年12月29日正式掛牌成立并開始運作,經營地域為廣東、廣西、云南、貴州和海南,負責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南方區域電網,經營相關的輸配電等其他相關業務。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南方電網與國家電網是獨立運營的,即便國家電網在南方電網有些股份,兩者也不是控制關系,只存在電網連接輸電的關系。
南方電網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成立之初注冊資本暫定為人民幣600億元,各方持股比例暫定為廣東省70.4%;國家電網公司26.4%;海南省3.2%。此后經過股權轉移,南方電網的股權結構變為廣東省38.4%,中國人壽(601628,股吧)32%,國家電網公司26.4%,海南省3.2%。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曾在2012年12月10日下發了《關于調整國家電網公司所持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部分股權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將國家電網公司所持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26.4%的股權調整至國資委持有。
林伯強認為,“南方電網是電力體制改革的一個試點,國家電網在聯網方面對其有影響。但從這幾年來看,兩者的運營非常獨立,考慮到持股已經沒有太大必要,所以劃轉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