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用電負荷中心和能源產能中心呈明顯逆向分布,唯有建設全國性的大電網,才能滿足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的遠距離輸送和異地消納,這事關我國未來低碳電力目標的實現。因此,必須通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構建全國性的電力市場體系。而構建全國性電力市場,必須要有大電網做基礎,要在統一優化調度的前提下進行。這是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作出的判斷。
當前,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已步入深水區,各方對于市場主體、市場模式、市場結構、市場規則等問題都存在不同的看法。下一步要特別針對可再生能源大量并網以及低碳化發展迫在眉睫的客觀事實,深入研究和論證市場體系的問題。電力體制改革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慎重考慮、通盤謀劃,確保好處大于成本。從這點上講,調度分立和輸配分開都不能取得預期效果,反而會帶來巨大的改革成本,甚至給電力系統安全帶來影響,特別是調度獨立。
我們曾承擔國家發改委《電力調度和交易的管理體制的中外比較研究》課題。研究發現,一些國家調度分立,是在電力私有化及產權多元化之后,為了保障電力普遍服務及電網安全,需要有一個權威、公平的調度機構獨立運行,這是由不同國家國情所決定的,在我國并不適用。我國堅持多年的大安全管控體系已被證實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在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和重大政治活動時。另外,在很多國家都發生過的大停電,在我國卻從沒出現過,這都證明統一調度是有效的。
通過輸配分開,培育售電市場,進行多買多賣,縮短監管鏈條,這種改革模式對于我國目前也是不適用的。多年來,通過大力實施普遍服務,靠公用事業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并逐步建設城鎮化,對電力的需求實質是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大電網反哺小電網。這使得我國農電事業發展迅速,有力地支撐了整個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果輸配分開,配電網部分以獨立的經濟實體進入市場競爭,競爭法則就是盈利和賺錢,普遍服務還會有誰來做?這種情況下,不但會影響新農村建設進程,還會影響全面小康社會建設。
當前,要推動電力體制改革,首先要向著市場化方向改革電價機制。電力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行業,牽一發而動全身,進行市場化改革只能一步步來。先要理順上網電價和煤炭價格之間的關系,這是主要方向。
還有一點非常重要,應圍繞可再生能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圍繞需求側用電效率的提高和用電合理性方面,有針對性地制定電價。例如季節性峰谷分時電價、供電可靠性電價、可中斷電價等,這些價格一旦實施將有利于電力系統的削峰填谷,提高用戶的用電效率,促成用電模式的合理化,使整個系統安全效益和經濟效益達到最優,并使消費者最終得到好處。
總之,基于市場機制來形成電價,是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也是中國電力市場未來持續穩步發展的最關鍵因素。其次,政府對電網的管理體制,包括投資、項目審批機制等需要改革,在此基礎上,再推動電力企業改革,引入市場競爭。
(作者系國家發改委電力市場改革研究專家組成員、華北電力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