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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牽引電氣設備與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北京組織召開國家標準審查會,審查通過了由南車株洲所主起草的《軌道交通 設備環境條件》國家標準。
《軌道交通 設備環境條件》為首次制定,規定了機車車輛設備、地面電氣設備、通信和信號設備的環境條件參數,包括海拔、溫度、濕度、空氣運動、雨、雪和冰雹、冰、太陽輻射、雷電、污染、沖擊和振動、電磁環境和供電系統的特性等環境條件,為相關設備的招標、設計和應用提供了基本環境條件,有效保障了產品的環境適應能力。
國家標準《軌道交通 設備環境條件》分為《第1部分:機車車輛設備》、《第2部分:地面電氣設備》和《第3部分:通信和信號設備》三個部分,分別修改采用了規定軌道交通設備環境條件的國際標準IEC 62498-1:2010、IEC 62498-2:2010和IEC 62498-3:2010。相比IEC 62498系列國際標準,此三項國家標準的技術性差異在于按照我國國情,修改了海拔、降雨參數和溫度應用條件,增加了防護白蟻的提示等,以確保標準有良好的適用性。
《軌道交通 設備環境條件》中的《第1部分:機車車輛設備》和《第3部分:通信和信號設備》分別由公司主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