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提到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將在2015年達到5GW,并且形成海上風電的技術體系與完整的產業鏈。而根據中國風電協會統計,截止到2012年底,中國已建成的海上風電項目共計389.6MW,完成率僅為7.792%。且自首批海上風電招標以來,江蘇沿海的濱海、射陽、東臺、大豐四地的四個項目無一動工,第二輪特許權項目更是遙遙無期。如此狀況下“十二五”海上風電發展目標的實現困難重重。
海上風電發展為何如此緩慢?
政府部門之間協調不力:2010年9月國家能源局組織了江蘇省鹽城市海域4個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招標,總建設規模100萬千瓦。本以為此次四個項目也會順利建設投運,但在海域使用權方面,受到了國家海洋局的限制。其原因為國家能源局僅給予了項目開發權,在海上風電場規劃中的建廠選址與當地的航道、灘涂圍墾地區、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等區域發生沖突,導致包括:測風、地質勘探、測量、可研報告等文件的變動,隨后還要通過海洋部門、海事部門、國土部門、電網公司的簽發,才能再次上報到能源局給予核定,如此繁瑣的流程使得項目建設一拖再拖直至如今。
海上風電場造價昂貴:海上風電場通常是指水深10米左右的近海風電。與陸上風電場相比,海上風電場具有資源好、距負荷中心近、發電效率高、不占用土地資源、風沙天氣少,風電機組單機容量大等優勢。但相應的是,海上風電場建設的技術難度大,投資成本高。根據東海大橋海上風電場可研報告,海上風電建設投資約為陸上風電場的兩倍左右。同時,由于風電場建于海中,維護需要特殊的設備和運輸工具,并網也需要進行額外投入,這更進一步的提升了建設成本。雖然海上風電補貼電價明顯高于陸上風電,但是海上風電補貼為3年期財政補貼,三年之后政府將對其“斷糧”。根據上海東海風力發電公司數據顯示,東海大橋風電場投產三年至今,年平均利潤總額5396萬元,但每年有近4000萬元利潤來自于政府補貼。“斷糧”之后的海上風電運營情況,仍需持續觀察。
新能源產業正在經歷寒冬,對于新市場的開拓,投資商們情緒上是高漲的,行為上是比較克制的。所以投資商的觀望態度亦是導致海上風電發展緩慢的原因之一。
政府積極推動海上風電
2013年第一季度,國家發改委頒布了“修訂版”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其中新能源條目中增加了“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和“海上風電場建設與設備制造”兩個項目,用以鼓勵海上風電項目的建設。
業內人士稱,三年前國家能源局對于海上風電建設的難度認識不足,嚴重阻礙了第一批特許權海上風電項目的建設,但經過三年的探索與發展,與海洋、海事、國土、銀行等部門的協調機制逐步完善,應當有利于海上風電的建設速度。目前在上海,將有東海大橋項目二期、臨港一二期共40萬千瓦的項目儲備;在河北的河北建投和國電電力共有50萬千瓦項目。而在廣東的南方電網與粵電集團牽頭負責的分別位于珠海和湛江兩個總計40萬千瓦的項目;在福建,龍源電力擁有40萬千瓦的項目儲備的一期5萬千瓦的項目以及福建投資集團在莆田平海灣5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均已獲得路條。
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政策的扶持,而政府過度的扶持亦會造成新能源企業市場調控力的下降。如今的海上風電市場是剛剛開發的新市場,在為完成“十二五”風電規劃中,政府對其進行政策性扶持的同時也應該注意不僅僅是以量取勝,我國陸地風電裝機量世界第一,棄風限電亦是世界第一的前車之鑒,是對海上風電發展的警示。(記者 王長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