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2013年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研究將大量消耗能源資源、易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納入征稅范圍。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將大量消耗能源資源、易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納入征稅范圍,會提高產能落后企業的稅收負擔,降低高耗能企業的盈利空間,通過倒逼機制加強其節能減排效果。
為確保完成2013年目標任務,為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奠定基礎,國家發改委共提出12項措施。
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指出,要調整和完善成品油、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嚴格落實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脫硫電價和脫硝電價政策,建立動態甄別和監管機制。落實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推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
《通知》還指出,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提高污水、廢氣中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屬污染物排污費標準,推進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研究制定排污權交易價格管理規定。適當調整地表水、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落實超計劃超定額累進收取水資源費制度。清理規范資源類收費。完善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
《通知》指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注重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促進形成持續穩定增長的資金投入機制;研究建立有利于促進地方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財政支持機制。擴大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范圍,結合綠色城鎮化和生態文明等重大戰略部署,進一步加大政策集成力度。
《通知》同時要求,提高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推廣產品補貼標準,對能效“領跑者”產品推廣給予更高標準的補貼。梳理節能減排有關稅收政策,推動落實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和節能節水環保產品稅收優惠政策。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研究將大量消耗能源資源、易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納入征稅范圍。研究制定水泥、石化等非電行業脫硫脫硝激勵政策。繼續推行涉重金屬等高環境風險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建立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價指標體系、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加強綠色信貸信息平臺建設,提高節能環保企業和項目的融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