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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十二五”光伏發電規劃目標確定為35GW,“十二五”期間大型光伏電站與分布式光伏電站的規模也已基本確定,其規劃發展規模有望分別為16 GW和19 GW。這是記者從日前召開的第七屆光伏國際聯盟CEO高峰論壇上獲悉的。
據透露該信息的接近決策層人士介紹,這表明“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側重支持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建設。對此,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認為,這對民營光伏企業而言,是一個利好消息。
“建設運營大型地面光伏電站,需要雄厚的資金實力和較強的抗風險能力,國企在這方面優勢明顯,所以目前這一領域基本上是國企的天下。”孟憲淦接著解釋道,“但是分布式光伏電站又是另外一個市場環境,這些電站小而散,小的幾千瓦,大的幾兆瓦,建設起來還需經過設計、并網等繁冗環節,因此國企不愿意去做,這為民營企業進入提供了機會。”
在孟憲淦看來,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最大障礙在于屋頂資源。
“經過幾輪金太陽和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后,國內適合安裝分布式光伏的屋頂資源已非常有限。企業應積極尋找日漸稀缺的屋頂資源,并解決好屋頂業主與投資方的利益分配,以及風險控制等問題。”孟憲淦稱。
上海新能源行業協會會長朱元昊則認為,在支持分布式光伏電站發展方面,出臺電價應該根據不同地區資源條件體現差異性,不宜實行“一刀切”。“如同樣1W的電池片,在上海一年可能只發1度電,但在北京能發1.3度電;如果同樣補貼0.42元,作用是不同的。”據此,朱元昊建議未來應通過多種渠道優化完善現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