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13年10月10日,歐洲議會批準自2015年秋季起禁止在紐扣電池中使用汞,并在2016年1月31日前逐步淘汰目前對無繩電動工具中使用的鎘電池和蓄電池的豁免。這些變化將依據對歐盟電池指令2006/66/EC做出修訂的新法規執行。
2013年4月,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已有計劃在某些電池產品中禁用鎘和汞的意向。同時,歐洲議會投票贊成了該提議,禁止在紐扣電池中使用汞,禁止在電動工具和其他電器中使用的充電電池中禁止使用鎘。
目前實施的歐盟電池指令允許鎳鎘電池在某些產品類別,如緊急報警系統(包括應急燈)、醫療設備或無繩電動工具的使用,盡管一般在便攜電池和蓄電池中鎘的限定含量為0.002%。新規生效后,這種電池的使用將進一步限制在緊急系統和應急燈以及醫療設備中。
除了收緊鎘的禁令外,歐洲議會保持其消除廢水和環境中的汞的政策,包括禁止在紐扣電池中使用汞。這些電池通常用于小型電子設備如手表、玩具和遙控器。擬議的新規則對紐扣電池中汞的限制將與目前電池指令中汞限制含量0.0005 %保持一致。
新規生效后,相關電池和蓄電池可以繼續售賣直至庫存消耗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