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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8日凌晨,美國商務部宣布,將對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產品征收31.14%—249.96%的反傾銷稅。
此次懲罰性關稅將會疊加在之前因為接受中國政府不公平補貼而實施的4.73%的額外關稅之上。根據美國商務部的決定,尚德電力將被征收31.22%的懲罰性關稅,天合光能將被征收31.14%的懲罰性關稅,其他企業在31.18%-249.96%之間不等。
在該裁定作出之后,中國企業一致認為該裁定并不合理,并組織進行應訴。如今,從初裁宣布到現在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美國商務部終裁結果已于11月21日正式公布。
美國商務部終裁結果認定從中國進口的硅磚產品存在傾銷行為,同時宣布將對相關中國生產商和出口商征收反傾銷稅,但稅率較初裁時有所下降。
美國商務部認定中國產硅磚產品傾銷幅度為63.81%至73.10%。根據終裁決定,天津新世紀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中國企業將被征收63.81%的反傾銷稅,而其他中國生產商和出口商將被征收73.10%的反傾銷稅。
此項終裁決定的稅率低于美國商務部6月份作出的初裁結果。當時,美國商務部擬對上述4家中國企業增收84.89%的反傾銷稅,而其他中國生產商和出口商的反傾銷稅率為91.16%。
美國商務部當天表示,基于傾銷幅度的終裁結果,它們將通知美國海關按最終確定的反傾銷稅率對此類產品征收相應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