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此次阿特斯欲發行1億美元可轉債和260萬股普通股,這些普通股價值在9,500萬美元左右,融資總額約2億美元。如果可轉債和股票都行使超額配售權,該公司的融資額將由此增加3,000萬美元。可惜的是,投資者對其試探市場水溫之舉反應冷淡,阿特斯股價應聲下跌7.5%。要知道,阿特斯股價去年大漲了超過10倍,是光伏行業長期下滑后第一個回歸盈利的大型廠商。目前阿特斯仍試圖說服投資者,公司回歸獲利并非僥幸,而是能夠持續地實現盈利。
事實上,很多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近期都進行了再融資,多家中國互聯網巨頭發行了可轉債,包括百度新浪等。然而與阿特斯不同的是,這些企業的獲利能力都非常強。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融資"這件事。融資 (Financing),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采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采取的貨幣手段。融資通常是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采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光伏產業與銀行之間的惡性循環
融資,說白了就是找錢、借錢,但比普通的借錢要科學些。
許多光伏企業更是依靠新貸款才存活至今,且很多貸款來自政府授意的中國國有銀行。縱觀當前的光伏行業,普遍資金鏈緊張。歐美雙反、產能過剩、企業虧損成為光伏產業在金融市場重獲投資信心的障礙所在。而處于產業鏈下游的電站項目由于回報周期長、風險高,一直是銀行敬而遠之的領域。據悉,銀行給光伏電站項目貸款的利率比其他項目都高,由于國家有政策,很多銀行對新能源項目很歡迎,但惟獨光伏享受不到這個待遇,現在建電站,銀行業貸款利率高,且貸款門檻也高,光伏企業在申請銀行貸款時,除了準備資本金外,還需對貸款額提供額外等額擔保。面對光伏電站建設,銀行總是推脫“要再研究研究”。融資之難,可想而知。
銀行對光伏企業的不信任,光伏產業與銀行之間所陷入惡性循環,讓光伏產業融資之困改善無門。目前所有商業銀行對光伏企業貸款依然謹慎,而大部分民營光伏企業仍受困于融資瓶頸。
而中國政府雖然對光伏產業呵護備至,2013年更是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但事實是理想與現實之間總是隔著一個“執行”。早在去年8月能源局下發《關于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金融服務的意見》之后,國家開發銀行就在研究制定光伏企業融資細則,意在解決行業普遍存在的融資難問題,但至今具體的光伏發電金融扶持細則仍未正式出臺。
只是,在這樣形勢之下,去年,晶科能源、晶澳能源、加拿大太陽能(Canadian Solar)、第一太陽能(First Solar)等公司仍然吸引了約30億美元的資金,大大超出了行業預期。這難免給人一種勵志的感覺。
“痼疾”待解
經過2013的跌宕起伏,2014年光伏行業進入大家期盼已久的良性發展階段。國家能源局在年初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要求2014年光伏新增裝機14G瓦,專家估計,達成目標約需1400億元投資。但不可忽視的是融資問題仍是當前發展光伏終端市場的關鍵。要達到14GW的目標,國家必定要出臺金融相關服務政策解決這一“痼疾”,哪怕只是緩解。
那么光伏電站產業需要什么樣的金融支持與服務呢?首先是銀行的中長期貸款,光伏電站項目企業可以用光伏電站項目的固定資產及每年的售電收益做抵押,這樣做銀行基本就沒有風險。但是銀行還需要保險業對項目提供保險服務,保險業愿意保險他們就需要光伏電站認證公司對光伏電站的質量和收益提供可信認證。光伏電站認證公司參與認證的項目又需要EPC總包公司提供高質量的采購和建設服務來確保長期穩定的售電收益。這是一個封閉的利益關聯鏈,缺一不可。另外中國金融業還可以對光伏電站進行“證券化”操作、“融資租賃”模式等創新金融產品或服務。
中國的光伏電站產業發展需要銀行、保險、證券、基金、擔保等金融業整體的系統的支持。需要中國金融業系統的拿出一系列針對光伏電站行業創新、穩定、持續的產品和服務支持,這樣,中國光伏電站產業健康發展才有希望。
融資“春天”?
據了解,阿特斯新的融資計劃是首次大規模發掘海外資本市場,意味著光伏企業開始對未來有信心,覺得能吸引更加以市場為導向投資者的資金。更有業內人士預計,在今年上半年,另外一兩家大型光伏企業或會進行類似的再融資,英利、天合光能和順風光電等企業可能性最大。
難道光伏融資的“春天”要來了?
可是小編覺得,與其說光伏融資的春天,倒不如說經歷了“窮苦”“祈求”的日子,光伏企業絕處逢生嘗試引進外資這種融資途徑,而不是只盯著銀行了。
1月有傳聞稱,阿里巴巴即將推出的理財產品“定期寶”,光伏電站資產或列入該產品投資范圍。雖然阿里之后給予了否認,但是這一傳聞仍像深水炸彈,讓業內給足了關注度,據傳聞透漏,模式可能是阿里巴巴方面用資金購買電站的預期固定收益回報,運營商則使用這部分資金進行電站開發。如若成功,光伏電站開發融資模式將出現顛覆式的變化。
事實上,就中國“土豪”國外揮金這種行徑可知,中國并不缺少錢,而是缺少投資光伏行業的勇氣與信任感。就光伏電站而言,電站還缺少穩定的收益,風險尚不可控,投資回報根本不可預期。
在一個商業社會中,無論地方政府還是銀行都是趨利的。地方政府幫助中小企業是為了培育龍頭企業,拉動GDP;而商業銀行貸款給企業主們則是為了高收益。進一步落實相關政策,盡早實現光伏項目評估、第三方擔保以及電站資產證券化等新型光伏項目融資機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光伏項目融資難的問題。
如果說2013年之前政府助力企業融資是明智之舉,則今后政府再次幫助企業解決融資問題就是本末倒置,是對光伏行業過分的“溺愛”。政府不能總為光伏企業兜底、為債務買單,而應該讓企業擁有自力更生的能力,適當的整合兼并對行業的發展也是有利的。有了無錫尚德的前車之鑒,光伏行業更應該摸索出有效的融資途徑、健康的發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