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鬧的大戲背后,人們不禁要問:雷士照明為什么三番五次出現如此亂局?一說是資本之過,一說是創始人之過,一說是覬覦者之過。然而每家上市公司都面臨著上述三者,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點故事,而像雷士照明這般宿命的企業卻并不多見。難道真有“天意”?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雷士照明前天亂、昨天亂、今天又亂,太多的前因后果,不弄清根源,不解決根本問題,明天還會亂,真愛雷士者,當以此為任!
兩家“雷士照明”,是亂的根源
在2010年《雷士照明招股說明書》概要中有這樣一段話:“我們的產品通過36名獨家區域經銷商的全國銷售網絡及覆蓋中國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的2,461家雷士專賣店銷售。”這是一個影子雷士,可稱之為渠道“雷士照明”。雷士照明之所以能成長為行業的姣姣者,與當時遍布全國的獨家銷售渠道是分不開的,雷士照明在上市時將此作為有力的背書,無疑增加了對資本市場的吸引力。旁觀者眼中的雷士照明,實際上包含著上市公司“雷士照明”和渠道“雷士照明”,作為上市公司的雷士照明只是一家照明行業的制造企業,它的核心是技術、產品、品牌,并不包含渠道“雷士照明”。
類似格力空調和國美電器,格力空調制造產品,相當于上市的“雷士照明”,國美電器賣空調,相當于渠道“雷士照明”,雙方可以選擇合作,也可以選擇不合作。由于雷士照明成長過程的獨特性,這兩家“雷士照明”擁有統一的創始人和名號,并形成了血濃于水的相互依存關系,在雷士照明上市時,不管是人為設計還是疏忽,并沒有將渠道“雷士照明”納入上市公司,導致其價值被淹沒,但卻成為了制約上市公司的秘密武器,每次雷士照明風波時都會看到它的影子和致命的作用。
兩處“收銀臺”,是亂的導火索
由于存在著兩家“雷士照明”,上市“雷士照明”每年營收近40億元,而近期爆出渠道“雷士照明”的營收在60-80億元,看似一家雷士照明,卻存在著兩處“收銀臺”。一個在明處——上市公司的“收銀臺”,一個在暗處——渠道的“收銀臺”,明處的可以通過降價、鋪貨、授信等各種優惠政策向暗處的輸送利益,亦可以通過提價等方式削弱暗處的利益,這種此消彼長的關聯性,既是一種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控制手段,也給人帶來了很大的想象和操作空間,考驗著掌管者和相關利益者的心智與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