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根據溫家寶總理2012年4月訪瑞期間發表的《中瑞關于在可持續發展方面加強戰略合作的框架文件》,以及科技部與瑞典教育科研部簽署的《中瑞關于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研究與創新的執行協議》,為推動中瑞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相關的研發與示范合作,加強產業創新,中國科技部與瑞典國家創新署(VINNOVA)聯合啟動2013年度中瑞綠色創新合作項目征集工作。
一、申報說明:
1、2013年度中瑞綠色創新合作項目重點征集領域如下:
·清潔技術,包括綠色先進制造、環保技術、資源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先進材料(如生物醫藥、納米材料)等;
·可持續城鎮化技術,包括污水及垃圾系統化處理、城市供暖、城市交通、廢物循環利用、綠色信息通信技術等。
2、雙方申報單位需有一定合作基礎,合作項目應有創新性并具有明確的產業化前景,鼓勵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合作申報項目。
3、中瑞雙方的項目資助數為3-5項。中方每個項目預算額度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瑞方額度相仿。
4、中方項目單位在項目申報前應與瑞方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規定合作范圍、合作路線、雙方責任及相關知識產權問題的解決方案。
5、面向產業化,具有明確應用推廣前景的項目可申請國家開發銀行設立的中瑞創新合作專項貸款,具體申請流程另行通知。
6、各項目組織推薦部門將對項目申請進行初選,各部門最終推薦不多于2個項目申請。
二、申報方法:
1、中瑞雙方項目合作單位須分別向中國科技部、瑞典國家創新署提交申請材料。雙方提交的項目英文名稱、中外合作單位和項目申請人必須一致。單方申報的項目無效。
2、中方申報采取離線方式。請從“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網”(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載”欄下載“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項目建議書(2012版).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開,按照建議書的格式及字數要求直接填寫,請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寫。
另請用中英文填寫項目建議書信息表作為建議書的附頁(見附表)。
填寫完畢后,打印紙質版,交項目推薦部門審核蓋章(一式一份)推薦,于截止日期前通過EMS報送至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洲處。
報送紙質版申報材料的同時,請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hzs_ozc@most.cn,郵件主題格式為“中瑞綠色創新合作-項目單位-項目名”。未遞交電子版材料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項目組織推薦部門指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科技廳(委、局),或申請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各部委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
3、瑞方申報見網址(http://www.vinnova.se/en/),聯系人Ciro Vasquez, 電子郵件ciro.vasquez@vinnova.se,電話+4684733130.
三、申報及立項時間
1、從即日起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2013年4月30日。
2、中瑞雙方將分別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科技部將根據2013年度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評審的有關程序進行項目評審。
3、雙方將根據各自評審結果共同協商和確定2013年度中瑞綠色創新合作項目支持清單。執行通知將于2013年底之前發至各項目推薦部門,未入選項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早、喬健
電話:010-58881352,010-58881353 傳真:010-58881354
電子郵件:hzs_ozc@most.cn
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洲處(311室)
郵編:100862
一、申報說明:
1、2013年度中瑞綠色創新合作項目重點征集領域如下:
·清潔技術,包括綠色先進制造、環保技術、資源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先進材料(如生物醫藥、納米材料)等;
·可持續城鎮化技術,包括污水及垃圾系統化處理、城市供暖、城市交通、廢物循環利用、綠色信息通信技術等。
2、雙方申報單位需有一定合作基礎,合作項目應有創新性并具有明確的產業化前景,鼓勵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合作申報項目。
3、中瑞雙方的項目資助數為3-5項。中方每個項目預算額度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瑞方額度相仿。
4、中方項目單位在項目申報前應與瑞方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規定合作范圍、合作路線、雙方責任及相關知識產權問題的解決方案。
5、面向產業化,具有明確應用推廣前景的項目可申請國家開發銀行設立的中瑞創新合作專項貸款,具體申請流程另行通知。
6、各項目組織推薦部門將對項目申請進行初選,各部門最終推薦不多于2個項目申請。
二、申報方法:
1、中瑞雙方項目合作單位須分別向中國科技部、瑞典國家創新署提交申請材料。雙方提交的項目英文名稱、中外合作單位和項目申請人必須一致。單方申報的項目無效。
2、中方申報采取離線方式。請從“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網”(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載”欄下載“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項目建議書(2012版).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開,按照建議書的格式及字數要求直接填寫,請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寫。
另請用中英文填寫項目建議書信息表作為建議書的附頁(見附表)。
填寫完畢后,打印紙質版,交項目推薦部門審核蓋章(一式一份)推薦,于截止日期前通過EMS報送至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洲處。
報送紙質版申報材料的同時,請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hzs_ozc@most.cn,郵件主題格式為“中瑞綠色創新合作-項目單位-項目名”。未遞交電子版材料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項目組織推薦部門指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科技廳(委、局),或申請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各部委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
3、瑞方申報見網址(http://www.vinnova.se/en/),聯系人Ciro Vasquez, 電子郵件ciro.vasquez@vinnova.se,電話+4684733130.
三、申報及立項時間
1、從即日起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2013年4月30日。
2、中瑞雙方將分別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科技部將根據2013年度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評審的有關程序進行項目評審。
3、雙方將根據各自評審結果共同協商和確定2013年度中瑞綠色創新合作項目支持清單。執行通知將于2013年底之前發至各項目推薦部門,未入選項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早、喬健
電話:010-58881352,010-58881353 傳真:010-58881354
電子郵件:hzs_ozc@most.cn
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洲處(311室)
郵編:100862
附件:政府間項目建議書信息表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