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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將對RoHS指令的豁免清單進行再次更新,并確定二00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00六年二月十日為征求意見期。鑒于RoHS指令對中國機電產品出口影響重大,國家質檢總局吁請相關部門、出口企業、行業商協會和研究機構等利益相關方,認真研究這份新的豁免清單,結合實際積極提出意見,爭取使RoHS指令對中國電子電氣設備出口歐盟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歐盟委員會于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七日通過的《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即RoHS指令)規定:“自二00六年七月一日起,市場上銷售的新電子電氣設備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聚溴聯苯和聚溴二苯醚。”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該委員會又通過了一項題為《為確立電子電氣設備中某些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而修改歐盟議會和委員會2002/95/EC指令》的委員會決議,確立了電子電氣設備中上述六種有害物質所容許的最大限量,其中鉛、汞、六價鉻,聚溴聯苯和聚溴二苯醚在均勻物質中的最大限量為百分之零點一,鎘為百分之零點零一。該指令的附件列出了豁免該要求的產品清單。根據歐盟委員會收到的企業界的請求,該豁免清單可能需要修改。
國家質檢總局的相關人士稱,根據指令要求,歐盟委員會在修改附件前當征求利益相關方意見,本次征求意見的清單共十五項,產品范疇與前幾次不同。在歐盟第三次征求意見期間,國家質檢總局提醒企業積極參與,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反映了中國企業的關注。
國家質檢總局指出,有意提出意見的單位需利用各種科技論據盡可能地論證豁免的必要性,對與其利益相關的每一項,需從目前是否存在能供工業商業實際使用的替代物、對此類替代物應用有無任何限制、此類替代物的成本和效益以及優缺點各是什么、豁免的詳細說明這四個方面加以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