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吳兩人甚至“默契”地分別播放了錄像和錄音。吳長江播放了“德豪大股東王冬雷涉黑被重慶公安局抓捕”的1分多鐘視頻。王冬雷則在現場播放了錄音,以證明“吳背負4億賭債、每月1000萬利息”的真實性。
此外,吳王二人針對控制權之爭、秘密協議、品牌授權各執一詞。下一步,吳王兩人均寄望“法律框架”下解決問題。
控制權
吳長江:王冬雷插手公司很多
王冬雷:我深刻后悔關注太少了
筆者:沖突不斷升級,是因為對雷士照明的控制權之爭?王冬雷插手具體事務過多?
吳長江:去年5月開始,王冬雷就開始插手很多事情。他就是想把雷士照明的核心產品轉移到德豪潤達。現在雷士的光源產品生產已經被轉移到德豪潤達。他還經常私下召集經銷商和部分高管,有悖公司管理流程。
王冬雷:恰恰相反,我現在深刻后悔,我對于內部事務,關注的太少了。我從未參加或者召開任何高管會議。我給他里子,幫他賺了6個億,給他面子,做了雷士的老大。
在吳成立經銷商聯盟要挾董事會之前,我從未召開經銷商大會。只是隨他拜訪過。我家鄉有一位經銷商和我關系近一點。他就整人家,整到人家見我就躲。幸運的是,前幾天我們召開經銷商大會,說明所謂20年合同不可能。八成的經銷商都支持我們的工作。
筆者:關于轉移資產問題,有何說明?
吳長江:去年6、7月,王冬雷要求把公司光源全部轉到德豪潤達,光源一年有10多億的銷售,要轉走等于是割了我的肉,抵觸最兇的是我們香港公司的執行董事穆宇。為這個事情,王冬雷非常生氣,要求開除穆宇。
魏宏雄:(雷士緊急事務處理委員會成員、獨立非執行董事)雷士和德豪潤達兩者的交易都是關聯交易,需要董事會甚至股東大會表決。表決時候,關聯方沒有權力投票。就不存在侵占的可能性。根據當時董事會決議,當時為了發揮雙方優勢互補作用,決定對兩個產品線進行分割。當時,王冬雷沒有表決權。有表決權的都投了贊成票。
秘密協議
吳長江:有協定互不干涉 王冬雷:有君子協定,前提是不侵害股東利益
筆者:是否有秘密協議?
吳長江:在換股之前,我們簽了一份非常詳細的協議,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其中包括由我來擔任雷士照明的董事長、由我掌控包括總裁在內的人事任免權利、在雷士照明的董事會獲得的席位的數量等等。我不干涉德豪潤達的運營、王冬雷也不干涉雷士照明的具體運營,他給我下KPI考核。這份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這么說吧,我就是想控制雷士,因為我覺得只有我能做好雷士。我不像某些人,既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
王冬雷:我們確有君子約定,對雙方各自上市公司工作互相支持,前提條件是,不能損害股東的利益。這是明確的前提條件。而且這個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