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就業前景怎樣?
答:可以,尤其是環境監測行業,F在的建設項目都需要做環評,制度也越來越嚴格,所以會有很多灰色收入(筆者有很多朋友都在監測站工作)。
這是一道來自于“百度知道”上非常普通的一問一答,卻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環境監測在普通百姓中的口碑。再聯想到近期19家企業因脫硫數據造假被處巨額罰款,以及屢被曝光的環評造假事件,令人感嘆,環保數據造假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
為何環保數據造假事件層出不窮?我國的環境監測體系究竟給造假者留出了哪些空間?在對這些弄虛作假的行為給予聲討和處罰之余,這些秘密背后的玄機更加值得深思。
造假手段紛雜多樣
在過去幾年里,有關環境數據造假的新聞屢見不鮮,環境數據造假也一度被業內人戲稱為“潛規則”,而最近一次將這一“潛規則”曝光于眾目睽睽之下的,是環保部近期發布的 《關于2013年脫硫設施存在突出問題企業予以處罰的公告》,對脫硫數據造假的19家企業予以處罰,追繳罰款4.1億元。
在舉國上下共同治理大氣污染、加大對脫硫脫硝改造力度的緊要關頭,這一事件無疑挑戰了大多數人的神經。緊接著,事件持續發酵,更多的環境數據造假事件被曝光,涵蓋污水處理、大氣污染治理、固廢處理等領域,環境數據造假儼然成為公開的秘密。
至于造假的手段,則五花八門。記者在山東省環保局公示的2013年17家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企業名單中看到,“采樣系統腐蝕嚴重損毀,設置數值下限”、“擅自拔出采樣探頭”、“擅自修改監測參數”、“放置模擬水樣”等造假手段層出不窮。
記者在采訪中得知,企業為使環保數據 好看,以次充好、偷梁換柱等手段頻繁運用。
中投顧問環保行業研究員盤雨宏向《中國電力報》記者總結,以往最常見的偷排手段是環保設備的啟用率不高,環保設施裝而不用,或者只有在應付環保部門檢查的時候才用。而在我國采用在線監測后,也并沒有使一些污染企業有所“收斂”。環保設備運行不正常,已經成為了一些企業逃避環境監管的慣用手段!鞍ú蓸犹筋^安裝位置不當,在堰槽采樣探頭附近排入濃度較低的水,采樣管設置旁路,用自來水等低濃度水稀釋水樣,采樣管路人為加裝中間水槽,故意向中間水槽內注入其他水樣替代實際水樣等!
利益糾葛挑戰監測體系權威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排污企業多年來在環保數據上苦心做文章,除了對環保責任普遍認識不夠外,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所趨。外界將這總結為“三大動力”——少繳排污費、規避處罰、騙取國家補貼。
而環評產業鏈則利益更為交織,也更為復雜。包括項目業主、環評機構、地方政府部門等在內的產業鏈環環相扣,環環都是“肥肉”。
但是誰給了他們尋租的空間?我國的環境監測體系究竟出了哪些問題?這個問題首先要拋給監測者、監督者和監管者。在采訪中,一位熟知地方監測站工作的人員告訴記者,國家對環境監測人員有非常高的專業要求和嚴格的素質要求,環境監測站每名化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監測化驗資格后才能上崗。但一些地方的環境監測站,在管理上較為混亂,導致化驗員責任心不強,對監測工作不負責任,甚至出現了不做樣就出數據的怪象。“有時,監測項目根本無人去做,但是監測數據卻一個不落地上報到省里和國家”。
還有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以往,環保部門在地方的權力較輕,對排污企業有監督權,而真正的監管權交由地方政府。以往對地方政府的考核方式,致使地方政府樂于‘取經濟而棄環!,因此對粉飾環保數據之事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業內人士透露。
“還有,將監測設備安裝在排污企業,難免給排污企業做諸多 ‘小動作’提供了便利!痹撊耸恐赋。
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則強調透明性。他認為,無論是環評數據,還是環境監測數據,都缺乏公眾的參與,沒有實時公開,透明度不夠導致監督力度不夠。
造假入刑將成趨勢
以上種種為環保數據作假提供了動力,但違法成本低則為他們提供了膽量。以往,對環保數據作假、偷排等行為,主要是對其公示批評,要求限期整改,這種處罰手段造成了違規者的“游戲心理”:被公示期間表現良好,等“風頭”一過再卷土重來。即使罰款,也以三五萬元為多,難以對企業起到警示作用。
“目前來看,政府加大監管設備上的投入,已不是一個最好的辦法,下一步應該從立法層面加大處罰力度,加大行政處罰額度,嚴重造假者應當入刑。”盤雨宏表示,從環保部對最近的作假事件的處罰措施來看,嚴懲數據作假將成為趨勢。
這正是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中傳遞出的信號。新環保法指出,對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情節較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斑@會是某種威懾,但關鍵還要看法律能否落到實處!瘪R軍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