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地區持續高溫,用電負荷處于高位水平,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較大,干旱、地震等自然災害多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工作壓力較大。為進一步做好特殊時期環境監管工作,確保環境安全,環境保護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全國各級地方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工作,增強環境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認真做好日常監管、隱患排查、問題整治和應急防范工作,嚴格落實責任制,督促企業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
通知指出,要全面做好暑期的環境監管工作,積極協調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組織力量對高耗能企業開展環境安全檢查,全面排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重點對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情況、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系建設情況、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建設情況、應急物資和設備的配備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限期改正,最大限度地減少次生突發環境事件隱患。
要認真做好節假日環境監管工作,加大對企業的查處力度,組織不定期抽查,嚴防排污企業偷排。嚴格值班制度,并安排領導帶班,保證信息暢通,不出現管理空當。對節假日期間發生的各類環境污染糾紛和投訴,要及時到達現場開展調查。
要切實做好地震、干旱等自然災害情況下環境監管工作,災害發生時應認真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加大災區周邊水體監測力度,在飲用水水源地、重點河流水庫等重點水域加密點位、加大頻次,及時掌握水質變化情況,確保用水安全。強化對災區附近造紙、制革、化工、放射源使用存儲單位等涉危企業的環境監管,全面排查環境安全隱患。
要協調地方政府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等應急情況處置,及時準確弄清污染源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圍、影響程度,快速排查肇事企業,準確收集違法證據,采取科學合理的處置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