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日本福島核電站發生核泄漏事故以來,我國核電項目審批已經暫停三年有余。去年以來,核電項目重啟呼聲漸高,一是在2014年全國兩會上,11位全國政協委會聯名呼吁國家支持中國核電走出去,二是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2014年春、夏兩季在歐洲、拉美訪問期間多次推介中國核電。
最廣為流傳的說法是,出口一個核電站相當于出口100萬輛桑塔納轎車。這種說法成為核電走出去最強有力的注腳。但在業界,對于我國是否應該重啟核電項目,特別對于是否應該在內陸上馬核電項目,一直存在頗多爭議。對于核電安全、核電走出去等話題,《中國經營報》記者近日采訪了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副理事長趙成昆、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王亦楠。
爭論:治霾需求VS安全風險
《中國經營報》:最近,我國對核電的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轉變。此前,在日本福島核事故之后,我國曾經表態“十二五”期間不再考慮新批核電項目;最近,主管部門的態度轉變為“抓緊啟動”核電相關項目。官方態度發生逆轉的原因是什么?
林伯強:當初的說法是“十二五”期間不再考慮內陸核電項目,最近官方態度變成“抓緊啟動”,最為重要的原因就是霧霾治理。治理霧霾使得大規模發展清潔能源變得非常迫切,而核電正是清潔能源當中最為便宜的,既干凈又便宜,也是政府一直都很想做的。
日本福島核事故以后,大家覺得核電項目需要緩一緩,不能跟得那么緊。現在,日本核事故過去幾年了,重啟的空間也出來了。這些原因促在一塊,我覺得重新啟動差不多是時候了。
王亦楠:我國的核電“大躍進”因為日本福島核事故緊急剎車,但是隨著2013年霧霾治理成為焦點,重啟內陸核電的呼聲又呈抬頭之勢。有些觀點認為,與煤電相比,沒有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的核電成了“滿足中國能源發展需要、解決中國環境污染、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現實的、重要的途徑”。
《中國經營報》:業界對是否應該上馬核電項目,特別是上馬內陸核電項目一直爭論不休。有些專家認為,世界上一半以上的核電站都是內陸核電站,因此是安全的;也有專家認為,在內陸的大江大河大湖附近上馬核電項目,一旦發生泄漏事故,后果不堪設想,你的觀點是什么?
王亦楠:對于核能這種足以毀滅人類的特殊資源,評估核電工程風險,不僅要看事故發生的概率,更要看事故發生后的后果,絕不能因為“第幾代核電技術發生事故概率已低至××”而心存任何“小概率事件”的僥幸。
治理霧霾,“去煤化”無可爭議,但從安全性、清潔性、經濟性等各個方面來說,核電都不應該是中國能源結構轉型的戰略選擇,尤其不應冒著巨大風險發展內陸核電。
林伯強:內陸核電項目的爭論并不重要。為什么?因為我國沿海還可以再建核電站。如果中國核電不需要上規模,那么就不需要在內陸上馬核電項目,在沿海布局就可以了。因此,討論是否應該上馬內陸核電項目的前提問題就是中國的核電規模應該做到多大。如果需要做大中國核電規模,那么在內陸建設核電項目不可避免,因為沿海沒有那么多站址資源。
從全球來看,幾乎所有國家的政府都想發展核電,因為核電既干凈又便宜,符合所有的指標,唯一不想讓做的是民眾。有些國家做了很多核電項目,是因為民眾讓你做,有些國家做的很少,也是因為民眾不讓你做。對于中國來說,以前中國老百姓沒有說不讓做核電,今后老百姓怎么說,現在還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