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山東省合同能源管理培訓會議在濟南召開。據介紹,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太陽能行業或將納入合同能源管理領域之中。如果這一說法成為現實,屆時,太陽能行業將會在發展前景上更為樂觀,政府的支持政策及力度都會在原來基礎上有所增加,太陽能行業或將迎來新一輪的發展機遇。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國外簡稱EPC,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陸中國。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頒發的《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將我國合同能源發展管理的發展推向爆發期。隨后,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會及國家稅務總局又分別聯合,頒布了促進合同能源管理及節能產業發展的各種文件和獎勵政策。目前,在國內能源改造主要集中在工業、建筑和交通三大領域,其中,工業領域是改造的主力軍,同時也是促進節能服務產業不斷壯大的最主要動力。主要改造對象為鍋爐、煤炭等傳統采暖作業方式。然而,截止到目前,太陽能行業未被納入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來。
太陽能行業是節約能源的主力軍之一,是目前國家和政府大力推崇的節能改造方式,被稱之為朝陽產業。但由于各種原因,雖然有利好政策支持的太陽能行業依然遭遇發展瓶頸。如果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國家將太陽能行業納入到合同能源管理之中,那么就相當于一股活水注入到太陽能行業,在政府和太陽能企業之間注入更多的市場經濟因素,既能減輕太陽能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經濟壓力,同時也會促進企業在管理方式和運作方式上實現轉型升級,讓太陽能行業a迎來新的市場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