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十三五”規劃正在研究編制過程中,體制改革是重點內容之一。日前召開的全國能源規劃工作會議透露能源改革的方向,涉及油氣礦權管理機制、能源輸送通道管理、天然氣和電力價格等方面,并將同步推進能源監管體制改革。
據悉,在油氣改革方面,我國將建立科學合理的油氣礦業權準入、退出和流轉機制,鼓勵各種社會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在電網、油氣管網建設運營體制改革方面,將推動供需雙方直接交易。
8月21日,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了吳新雄局長6月下旬在“十三五”能源規劃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吳新雄在講話中提出,要強化規劃引導,弱化項目審批。這是2013年能源局重組后始終強調的新思路,但至今除了取消和下放審批權的動作外,如何以規劃引導產業發展、加強能源監管并不清晰。
原來的一些中長期專項規劃目標被拋棄。修改幅度最大的是頁巖氣產量,《頁巖氣“十二五”發展規劃》展望2020年頁巖氣產量達到600億~1000億立方米。而新的目標是,到2020年頁巖氣產量達到300億立方米,僅相當于原來目標的一半。當然,有業內人士稱,“十二五”規劃僅僅是個展望,實際產量要看技術和開發進展。
吳新雄講話稱,將對能源消費結構、能源利用方式、能源領域建設以及可再生能源發展做出規劃,以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
按照計劃,“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制定分三個階段。今年年底前,開展前期基礎工作,研究形成國家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基本思路。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國家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起草。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主要是開展國家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上報等工作。
省級能源總體規劃應按照國家“十三五”規劃的工作進度同步推進,爭取2015年12月底前將省級能源總體規劃報送國家能源局。
據了解,8月初,國家能源局要求地方制定省級能源總體規劃的文件已經下發。
專家認為,本輪改革的核心思路是推動能源市場化,打破關鍵領域的壟斷。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效率,促進行業發展。一方面強調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強調政府在公共服務、政策引導和監管方面更好發揮作用。
為還原能源商品屬性,能源價格市場化改革也在推進之列。逐步實現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在能源管理方式上,規劃也在現有基礎上提出新要求:“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戰略規劃、政策法規、規范標準的制訂和實施,強化能源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