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的分拆式改革,其實屬于“避重就輕”,它固然平衡了各方利益,但隨著拆分后的利益主體不斷“做大做強”,利益糾葛將更加復雜,下一步的改革會更難。
若非近期能源系統爆發的反腐風暴,電力體制改革幾乎被人遺忘。
2002年,國家正式啟動了電力體制改革,但當年設定的“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四大任務在完成了第一步后,便不了了之。批評者認為,“廠網分開”是最容易的一步,缺乏后面“三步”的電力改革非但不能改出“電力市場”,反倒只能改出了更多的“副部級”官員。
實際上,從改革難度上來講,由于復雜的歷史因素,電力系統的“硬骨頭”比金融系統還要多。此外,金融改革事關老百姓資產升貶,社會呼聲高,推動力也大,而電改則略顯落寞,國有電力集團的“糊涂賬”也長期少人關注。
但隨著經濟增速下行,事關企業生產和運營成本的資源品改革再次被提上議事日程。與此同時,繼鐵路和石油部門之后,“打老虎”的反腐也逐漸轉向電力部門。于是,電改再次成為改革呼聲的集聚之處。
從改革路徑來看,除原定的“廠網分開”任務和后續的“階梯電價”改革之外,改革并無實質性推進。但值得注意的是,當遇到經濟疲軟,投資不足,地方政府便會間歇性地推動“直購電”試點。目前,“直購電”再次成為各地熱推的試點,但這并非電改的正途。
地方利益的盤算
每月數百元的電費流水單,無法喚起普通人對電改的興趣,但工業企業及其背后的地方政府則不會這么想。
繼2010年地方“直購電”試點被中央部委叫停之后,2014年四五月份,山東、云南等省再次掀起“直購電”試點熱。按照“山東版”試點方案,該省交易額度為100億千瓦時,約占全省用電量2%。云南省則在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了將其列為電改試點省的建議,其改革重點也是“直購電”,目前,該省正積極牽線發電廠和企業。
除山東和云南外,安徽、江蘇、江西等十多個省都在今年上半年啟動了“直購電”試點。記者了解到,不少地方的試點額度都確定在全年用電量的2%左右,也就是說,試點交易量對現有供電結構影響很小。
“直購電”試點,區別于目前我國主流的電網“統購包銷”供電模式。后者是指發電企業把電“賣”給電網,然后電網分配并“轉賣”用電企業,電網賺取其中銷售差價。而“直購電”則是發電企業和用電大戶直接議價交易,無需電網“統購包銷”,電網僅作為輸配電的物理通道,收取“過網費”。
“直購電本是個國際通行做法,但到了我們這里卻變成了改革。”著名能源專家、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記者無奈地說。
“直購電”的經濟效應明顯。一般而言,通過“直購電”交易,用電企業的每千瓦時的電費可降低1至5分,即便按節約1分錢的成本計算,也可能為相關的試點省市帶去上億“收益”。參與試點的少數用電企業,每年節約的成本從幾百萬到千萬不等。
熱衷于“直購電”試點的地方主要是兩類:一類是用電大省、一類是發電大省,前者以山東、江蘇等東部工業大省為代表,后者以云南、貴州、廣西等中西部地區為典型。“直購電有利于本地國企,也是對外招商的砝碼。”一位長期跟蹤電改的能源分析師對記者如是說。
以云南為例,其有著豐富的天然氣和水利資源,一直是發電大省,也是"西電東輸"的主要供電省份。近年來,該省加大了對沿海產業轉移的招商力度,其中電解鋁行業成為了該省的重要目標。電解鋁是工業部門的耗電"一哥",生產過程中,電力成本占40%左右。按業內估計,每噸電解鋁耗電1.3萬至1.6萬千瓦時。也就是說,通過"直購電",哪怕只降低1分錢的電費,每噸鋁的生產成本便至少可以節約130元。對地方政府來說,這是極好的招商策略—"成本洼地"。
不難發現,和金融系統一樣,電力系統的資源,特別是關鍵的電網系統,主要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地方試點改革的意義并不大。地方之所以要改革,很大程度是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
事實上,2010年中央電力監管部門"叫停"各省"直購電"試點,很大程度也是因為對地方政府"小算盤"的擔憂。彼時,在國際金融海嘯影響下,部分地方投資不足,經濟數據下滑,于是紛紛試點"直購電"。而各地上報的用電企業,不少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節能減排的要求,而屬于投資很大的"過剩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