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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在經歷了長時間的談判后,多數中國光伏企業不必再繳納高達47.6%的反傾銷稅了。歐盟委員會8月2日正式批準了中歐雙方就光伏產品達成的“價格承諾”協議,該協議于8月6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電池、組件可免征反傾銷稅。未承諾企業對歐盟出口上述產品將被征收47.6%(非承諾的應訴企業)或67.9%(非應訴企業)的反傾銷稅。該“價格承諾”的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雙贏”的最佳方案。結構調整,其次將加強光伏企業自身抗風險能力。
談判結果影響如何還有待觀察
據了解,該“價格承諾”協議設定了每年出口歐洲的中國光伏產品限額,超出限額的中國光伏產品還需要交納47.6%的反傾銷稅。沒有參與簽訂的中國光伏企業,將向歐盟繳納高達47.6%的反傾銷稅。
本報記者采訪發現,有些企業認為這次談判結果并不理想。“價格或許可以談判到更低”。
目前,協議的關鍵內容——承諾價格和出口配額均沒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