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銅價的居高不下,生產企業激增,競標的壓價,讓很多變壓器生產企業走進負利率時代,致使大量“以次充好”的變壓器開始進入市場,埋下了很多安全隱患。近年來,濰坊市質監局成功地辦理了幾起變壓器以次充好案件,在此作一整理,與大家交流切磋。
案件的特點
以鋁充銅,就是以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冒充銅線圈的變壓器。涉及三相干式電力變壓器和油浸式電力變壓器兩大類產品。分析認為這類案件最大的特點就是違法行為十分隱蔽。其一,由于變壓器特殊的生產工藝,即使是鋁線圈的變壓器,接線端子都用銅鋁接頭連接,還要由絕緣材料包裹,直觀看,外露接線端子都是銅材質的。如果不看加工過程只看接線端子和成品外觀,難以區別是銅線圈變壓器還是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只有分解產品才能確認。其二,如果分解變壓器,涉及的問題是價格高,動輒幾萬,甚至幾十萬,分解執法會承擔很大的價值風險,讓執法人員不敢貿然動手。其三,變壓器只要設計合理,以現有技術檢測手段,無法通過產品技術參數指標檢測區分變壓器是銅線圈還是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的。其四,企業生產以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充銅線圈變壓器這種違法行為只有關鍵的個別人知情,屬于企業“高層機密”。所以違法行為非常隱蔽。
查處的關鍵點
《變壓器類產品型號編制方法》產品標注在型號上提出了要求,以線圈導線材質字母代號加以區別:變壓器線圈若為銅材質的,在變壓器型號中不標注字母代號,但使用其它材質的必須明示,在型號上標注。如:線圈為鋁材質,型號中標注字母代號“L”;線圈為半銅半鋁材質,型號中標注字母代號“TL”;線圈為鋁箔材質,型號中標注字母代號“CLB”。查處此類案件,執法人員必須找準案件主線,主線就是線圈導線材質與規格型號標注是否一致。
而在抓主線時要控制好五個關鍵檢查點。根據變壓器的生產工藝流程,五個關鍵點就是線圈繞制、變壓器裝配、變壓器試驗、成品保管、變壓器銷售五個環節。(1)線圈繞制車間。抓住制作鋁(半銅半鋁、鋁箔)線圈的現場證據,收集加工圖紙及計劃單等一手材料。即使現場沒有加工鋁(半銅半鋁、鋁箔)線圈現象,也不能放棄。查原材料庫,查有沒有紙包鋁線或者鋁箔的出入庫記錄,如果有,查清入庫、出庫數量及規格型號,便于與下道工序核對。(2)變壓器裝配。上道工序傳遞來的所有變壓器構成部件,在這里完成組裝。變壓器線圈是銅線圈還是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清清楚楚,在這里需要對變壓器進行編碼(序號)來進行區分。查清變壓器裝配數量,查詢編碼(序號)編排規律,分類統計以便與保管帳核對。(3)檢驗。生產車間裝配完畢的變壓器必須進行單臺試驗,試驗合格加蓋“試驗合格章”方可出廠。試驗報告要隨變壓器同行,試驗報告存根和隨變壓器同行的試驗報告的內容是一致的。如果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按銅線圈變壓器規格型號銷售,檢驗報告中規格型號欄目必然按“領導指示”填寫銅線圈變壓器規格型號,而產品編碼(序號)是前后對應下來的,不會改變,變壓器規格型號往往由此“變身”。(4)成品庫。對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以何種方式何種規格型號入庫,入庫數量,出庫情況怎樣,按規格型號找出從生產到入庫這個環節的矛盾點,看保管員如何區分的。值得注意的是,同樣編碼(序號)的變壓器在生產環節是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的而到了成品保管環節卻搖身一變成了銅線圈的變壓器,好多現象在保管帳上都能體現出來:有的企業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入庫按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入,出庫按銅線圈變壓器出;有的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入庫就按銅線圈變壓器入,整個賬目不見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的記錄;有的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入庫不打銘牌,只貼編碼,以編碼來區分變壓器線圈是銅、鋁還是半銅半鋁以及鋁箔的。如:銅線圈變壓器用“0+年月+序號”、鋁線圈變壓器用“1+年月+序號”、半銅半鋁線圈變壓器用“2+年月+序號”、鋁箔變壓器用“3+年月+序號”等等,花樣繁多。雖然各個企業的區別方式不一樣, 但是,保管員是最清楚不過的。有的在保管帳上能體現出來,有的會單獨記在小本上。雖然各個企業的區別方式不一樣,但是,保管員是最清楚不過的。有的在保管帳上能體現出來,有的會單獨記在小本上。(5)銷售帳。變壓器的生產都會遵循計劃-領料-線圈繞制-裝配-試驗-入庫-銷售等流程進行,按理應該是前后一致的邏輯過程,如果發現了前后的矛盾點,就抓住了癥結所在。企業要么按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規格型號的銷售數量與實際產量不符,部分“變身”了;要么就根本沒有按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變壓器規格型號銷售的記錄,當然是全“變身”。終于發現了使用鋁線圈(半銅半鋁、鋁箔)生產的變壓器卻標稱銅線圈變壓器出廠的事實。面對大量的證據和執法人員的質詢,不得不承認以鋁線圈冒充銅線圈變壓器謀取差額利潤,欺騙消費者的違法事實。
根據以上檢查,將證據進行分類、梳理、固定,形成一條清晰完整的證據鏈。
如何定好性
這類案件如何定性,有的人認為是產品標識問題,有的認為是“以假充真”,有的認為是“以次充好”。我們認為,這類案件不是標識問題,不同的規格型號代表著不同的產品,也代表不同的內在質量狀況,并且企業是在故意而為之,不應該簡單的理解為產品標識問題;《產品質量法》所稱的“以假充真”是指以此產品冒充與其特征、特性等不同的其他產品或者冒充同一類產品中具有特定質量特征、特性的產品的欺詐行為。所稱“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級、低檔次的產品冒充高等級、高檔次產品或者以舊產品冒充新產品的違法行為。所以,定性為“以次充好”更為妥當。
啟 示
一是執法也講究技巧。執法是將具有高度普遍性、抽象性、原則性的法律規范適用于特定時間、特定場合的特定人、特定事的過程,是一個將法律規范具體化、特定化的過程。執法人員不僅要熟知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還要具備對現場的掌控,與當事人的對話技巧,調查取證的手段等技能。變壓器案件的成功辦理,使我們深刻體會到執法也要講究技巧。
二是執法辦案要懂得“舉一反三”。除了變壓器行業,現在的家電行業寄望于鋁代銅來降低成本,有不少企業開始在空調連接管上和冰箱冷凝管上使用鋁代銅,在洗衣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