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環廢品店成銷贓主渠道
業內人士指出,遏制電纜被盜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堵住銷贓渠道。
記者了解到,從2007年開始,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廢品收購店都集中到城門附近的再生資源交易市場,這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了福州的廢品交易。但是,福州三環路周邊還有許多的無證廢品收購店,成為盜竊贓物的主要銷售渠道。目前,一條銅芯電纜的黑市銷價在30~40元。
“據我所知,一般盜割電纜的人事先都會與某家廢品收購店聯系好,保證銅線的銷路。”林光清建議,取締不法廢品收購站,讓偷來的東西無處賣。
林光清還建議,可以學國內一些城市的先進做法,在部分區域加裝安全探頭。“一個是加大威攝力,另外一旦有發生盜竊,我們可以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減輕損失;再者也有助于警方的取證。”
以電纜價值處罰量刑偏輕
記者了解到,懲處力度不夠,違法成本太低也是案件頻發的重要原因。“如有些竊賊偷盜電纜數量不多,銷贓獲利又不到2000元,沒關幾天就被放了出來。”林光清無奈地說,8年多來特勤隊也已抓獲100多名盜割電纜的不法分子,警方也打掉了幾個團伙,但刑罰的威攝力仍不夠。
福建知信衡律師事務所林偉律師說,根據刑法規定,盜竊路燈電纜危害公共安全的,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罰;盜竊金額達到2000元或多次盜竊的,構成盜竊罪,依案值定刑。
針對有的違法分子盜竊金額未達到2000元,或者尚未達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對其只能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而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尷尬,林偉律師也建議,路燈不亮給市民出行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在司法實踐中,可更多參考破壞電力設備罪;另也建議法律設定破壞公共設施罪,以此對違法分子追究刑事責任。(海峽都市報記者 練仁福 實習生 柯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