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可以說是最近的熱門話題。此次放權,設計范圍廣,動作幅度大,為多個行業帶來了巨大利好。
在火電行業,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的要求,能源局近期也下放了部分項目的審批權。其中包括,下放分布式燃氣發電、燃氣熱電及燃煤背壓熱電等能效高、污染少的火電項目審批權限。上述權限的下放,在相應行業內均取得了良好的反響。例如,背壓熱電機組的下放,對于企業來講能夠減化流程、縮短項目的審批時間;同時對于地方政府來講,則能夠更好地調整當地資源結構和布局;即對于微觀和宏觀兩個層面來講,都具有明顯的積極推動作用。
考慮到審批權下放或取消所帶來的巨大紅利,人們對于更多項目的審批權下放或取消自然會充滿期待。隨著各行業項目審批權的下放和取消政策的密集出臺,電力行業對于更多、更大電力項目的審批機制改革也愈發充滿期待。此前一條關于單機60萬千瓦煤電機組審批權或將下放的消息一出,便廣為流傳,也從側面反映了業內對于煤電項目審批權下放的期待和關注。
但是,放權猶如提起同一條河流上下游的多道水閘中的一道,若要資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某道水閘的提起,都需要顧及到其他水閘的狀況。“水閘”的提起需要有序開展,不能急于求成,以免泛濫成災。電力項目審批權的取消和下放,也應如此,需要穩步推進。
雖然理論上認為審批權是可以被市場化手段所取代的,但各種理論都離不開相應的假設條件和前提。所以,審批機制即使是要被替代,也應該是在其他條件和前提已經具備的情況下,但目前我國電力審批的取消或下放仍面臨不少障礙。
例如,在目前央企作為我國電力行業發展的基礎和主力,其考核機制一直為人詬病,常被描述為“做好了有獎勵,做差了沒處罰”,在這種獎懲機制下,即使是完全取消審批而采用競標等市場化手段決定項目業主,也免不了企業為了做大規模而盲目投資;另外,在項目環境污染等外部性成本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情況下,在全國統一的電力規劃沒有制定的情況下,在當前環境問題突出的時間點上,過快取消或下放審批權,也許均非上策。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市場化的實現,也絕非一朝一夕之事。電力行業規模巨大,涉及人員眾多、資本龐大,加之電力行業產、輸、用同時發生,對于安全、穩定等方面的要求極高,此外電力產品具有一定的公共產品屬性,地位特殊。可以說電力行業無小事,任何影響全局性因素的變動,均需格外謹慎。
不過,雖然不應“狼吞虎咽”,急于求成,但也更不能“因噎廢食”,裹足不前。當前電力行業的市場化改革也是大勢所趨,審批的取消或下放,均是邁向市場化的重要舉措。按照我國歷來的改革思路,電力審批權的改革也應先易后難、先小后大,協調好各道“水閘”提起次序,穩步開展,不應太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