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回頭看2002年啟動的電力體制改革有哪些不足?
吳疆:這是一次以縱向拆分為主的改革,但拆分遠遠沒有到位,沒有真正觸及電力市場的核心實質。在廠網分開的同時幾乎沒有對電網進行任何針對性的管制,既沒有禁止電網參與電力交易,也沒有繼續進行輸配分開和獨立核算。相關部門對電網公平開放沒有明確界定與要求,對于電網影響其它市場主體束手無策。電網企業將調度、交易和輸電三者結合,形成獨買獨賣的交易模式,目前世界主要國家中只有中國采取此模式,這可以說是電力市場建設的失敗。
《21世紀》:那么在電網的制度建設上,改革成績如何?
吳疆:電網環節保留了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內蒙電網三種不同的壟斷經營模式,即便在發電企業虧損嚴重的時期,電網環節的產業效益依然顯著劣于發電環節。特別是電網環節由于壟斷利益而盲目追求投資,在設備利用率上存在顯著浪費。
《21世紀》:業界如何對比上述三種模式?
吳疆:國家電網26省份、南方電網5省份、內蒙1省份并存是政治妥協的產物,但也是大型電力企業規模經濟的難得實證。對比2003到2010年的財務數據,南方電網全面領先國家電網,這證明國家電網作為一個電力企業已經超出了合理的規模經濟臨界點,無法實現更佳效益,規模過大勉為其難。 “世界500強排行榜”上的電力(能源)企業,國家電網規模遠超同行,但多項指標遠遠落后。
《21世紀》:為什么沒能遏制壟斷企業的膨脹?
吳疆:壟斷企業自身具有侵略性,不遏制壟斷就會強化壟斷。而電網企業擁有業內主要的科研機構,掌握了最主要的信息資源與技術資源,對電力規劃、技術標準等公共事務影響巨大。電力行業政策部門、監管部門缺乏直屬的或者中立的技術支撐力量,信息嚴重不對稱,直接影響政策的科學性與監管的專業性。有關部門雖然擁有發布權,但相關電力企業擁有更大的話語權。
“調輸分離”應優先
《21世紀》:你認為,電價是否會成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突破口?
吳疆:2002年中國電改的兩大核心綱領性文件分別是《電價改革方案》和《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其中前者的落實程度更低。競價上網隨著區域電力市場試點的中止而停滯、標桿電價以外存在大量不透明的灰色區域、輸配電價缺乏財務獨立核算的支撐、銷售電價被長期人為抑制而且交叉補貼日益復雜。
對電力價格進行不同程度的管制與干預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但中國的電價管制承載了很多超出電力范疇的使命。電價水平的調整漫長而瑣碎,不可能作為體現改革成效的切入點,但完全可以小步推進不斷深化探索。其中,獨立輸配電價的工作應盡快啟動落實、銷售電價要向地方下放定價權并完善階梯電價和電價信息公開、試點推行容量電價與電量電價的兩部制,鼓勵市場主體參與。
《21世紀》:你認為首先應該從哪些工作入手?
吳疆:所謂市場化改革,最基本的價值取向就是明晰產權、規范競爭;在電力領域市場化改革最核心的則是明確公權與私權的關系,對于調度、交易、電網三大公共職能給予合理的制度安排,但中國電改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缺乏足夠的重視。除了中國,世界上國土面積大的國家都不約而同選擇了“調輸分開”的模式。在行政權力高于市場契約的中國,調輸不分的弊端有目共睹。
《21世紀》:2002年電改遺留下來的“輸配分開”問題呢?
吳疆:分析世界主要國家中的輸配電網,普遍采取產權、治權、財務等不同程度分開的形式,只有中國采取輸配完全不分的模式。雖然所謂輸電、配電始終沒有統一公認的劃分標準,但可以將輸配分開轉化為“網售分開”。
網,一般可以進行成本監管下的收益保障性定價;售,核心就是電網末端的非網絡業務,在網絡公平開放的前提下引進激勵性的價格機制,例如多個買方競價的零售競爭。隨著智能化能源技術革命,售的業務將遠遠超越電力營銷,技術服務的范疇,而形成一個新的產業增長點。
重新認識電改思路
《21世紀》:今天談電改,與2002年有哪些不同?
吳疆:十年前的電改方案體系龐大,但其改革任務至今沒有全部完成,而經歷這十年的實踐與博弈,大家對于電力產業發展的客觀規律認識更多,對于市場化改革的經驗教訓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