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正式實施。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走訪發現,正式實施近兩個月的汽車“三包”政策,在市場上的反應并沒想象中熱烈。
以上海為例,汽車“三包”未能對汽車“銀十月”銷售產生刺激作用,而且多家汽車經銷商表示,沒有出現因汽車質量問題引發的消費者退換車要求。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這主要由于諸多細節尚不完善,執行層面遭遇難題,而另一方面,消費者對汽車“三包”的關注度似乎低于預期。
在政策正式實施前,包括上海大眾、上海通用、東風日產、東風雪鐵龍等絕大多數汽車企業都提前推出了企業版汽車“三包”方案。但由于部分廠商的推行目的不明確,以及執行過程中某些責權難以劃分,汽車“三包”新政仍處于“磨合期”。
異地“三包”維修賠償遇不便
記者從東風日產、上海通用、長安福特、廣汽本田等品牌經銷商處了解到,近兩月來,店內并未出現因汽車質量問題而引發的退換車要求,對于一些日常車輛問題的保養與維護,由于廠家對經銷商進行了較為全面的培訓,因此對消費者而言,處理相關投訴時比以往更為方便。
但是,對于一些異地購車的消費者而言卻并非如此。家住江西省某四線城市的張先生,對于汽車異地“三包”的相關細節頗為困惑。
今年9月中旬,張先生在老家的一合資品牌衛星店購置了一輛經濟型汽車,后來發現車身出現異響,懷疑有可能是相關零部件存在問題,由于經銷商屬于南昌一家4S店二級網點,因此如果要執行汽車“三包”,需將車開赴南昌。
張先生表示對這一處理方案并不滿意,“我家距南昌這么遠,單程也得4個小時,其間路費、油費該誰承擔?”因此,張先生希望能到離家更近的長沙4S店進行維修。然而長沙一家該品牌4S店相關人士表示,“三包”的維修部分可以享受全國聯保服務,但賠償問題還是必須找直接銷售者,同時也建議客戶最好在同一家4S店進行維修,“因為各家4S店的維修水平不同,維修時間也不能保證,因此總體維修時間很難累計。”
根據汽車“三包”第21條,“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這意味著,張先生的車如果由幾家4S店經手維修,屆時將很難界定維修時間,就有可能會出現被4S店相互推諉的狀況。
由于汽車“三包”政策中缺乏相關規定,因此張先生所遇到的異地“三包”問題,在各家車企中也無法被明確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