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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質監局25日通報2013年廣東省漏電保護器產品質量省級定期監督檢驗結果。本次定期監督檢驗涉及廣州、佛山、東莞、中山、江門5個地市11家企業生產的11批次漏電保護器產品,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本次檢驗依據GB16917.1-2003《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規則》、GB16917.22-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BO)第22部分:一般規則對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RCBO的適用性》、GB20044-2005《電氣附件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移動式剩余電流裝置》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漏電保護器產品的標志、耐異常發熱和耐燃性、溫升、剩余電流動作特性、過電流動作特性、額定剩余接通分斷能力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