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須與GDP崇拜決裂,動輒數十平方公里的新區、工業聚集區、大學城等“大手筆”開發模式必須堅決停下,那種寅吃卯糧、上屆賣下屆土地的做法應該杜絕。新型城鎮化除從根本上撼動個別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過分依賴外,必須規范土地出讓政策,把耕地保護紅線作為一票否決的“雷區”。
毋庸諱言,在新型城鎮化大幕剛剛開啟之時,早有地產企業蠢蠢欲動,謀劃新一輪圈地、囤地,以助推地方發展的名義,肢解新型城鎮化政策,綁架地方政府。
近年來,一些大城市的快速膨脹與土地增減掛鉤相關。這項政策初衷是土地集約化,個別地方政府卻“創新”地將占補平衡的視角投放到農村宅基地,一項政策變成某些地方的數字游戲。這是必須警惕的。新型城鎮化應進一步明確土地權屬,真正回歸到城市支持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本義上來,切實帶動農民致富增收,從而推動農業現代化。
調節經濟、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是政府的四大職責。新型城鎮化的“新”,理應讓政府管住征地、賣地“有形的手”,建立規范的用地機制,鼓勵農民自覺自愿地流轉土地,確保土地資源利用使用效率,保障失地農民權益,讓升值的土地直接受惠土地權屬人。這樣既可杜絕強征強拆、大拆大建,又能從制度上保障公平正義。
新型城鎮化面對的具體問題有很多。但土地哪里來、資金怎么辦、人向哪里去、產業怎么搞,依然是與傳統城鎮化面臨的共性問題。在過去“空城”與產業空心化的囧途里,新型城鎮化首先要避免重蹈覆轍,其次是方式方法創新。新型城鎮化不是鄉鎮城市化與工業化的簡單疊加,不是新區拓展與再造一個產業城,而是對中國廣袤鄉村內生發展力的因勢利導。
“被上樓”是城鎮化違背農民意愿的形象工程。有必要對退耕還林、還草以及重大工程移民安置的農民進行調研,應該真實地知道,在改變他們生活常態后生產生活是怎樣的圖景。城鎮化應符合發展規律,一旦農民固有生產生活場景被打破,就業難繼、勞動力被制度性閑置、生活成本驟增,就必須思考可能帶來的社會問題。
規劃過度,空城頻現,這是城鎮化的虛假繁榮。新型城鎮化要防止讓城鎮組團加入城市群的老調重彈,變相搞成產業城和地產“造城”。
新型城鎮化作為一項重大戰略,既要有科學的政策依據,又要有精細化的操作方案。比如,城鎮化后農民耕地保護、垃圾與治污、生活保障、城市融入等。新型城鎮化應積極穩妥地推進,要警惕一刀切與不切實際的指標考核影響這一重大舉措的有效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