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審計署發布5044個能源節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環保類三個款級科目資金(以下簡稱“三款科目”資金)審計結果。
審計發現,本次延伸審計的5044個項目中,涉及資金621.09億元,有348個項目單位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三款科目”資金16.17億元,占延伸審計資金額的2.6%。
據悉,2011年和2012年,中央財政預算共安排本級和轉移支付給18個省“三款科目”資金818.83億元,涉及8328個項目。
根據審計公告列出的違規名單,涉及汽車、空調、造紙、玻璃、鋼鐵、水泥等多個行業,而且諸多國企亦榜上有名,其中有單位將專項資金挪用作為經營,有單位挪用支付單位人員工資和差旅費等支出。
比如,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申請獲得的課題經費7.76萬元挪用于無關人員差旅費支出,中國電力工程顧問公司將申請獲得的課題經費32.96萬元挪用于與項目無關的出國費支出。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將中央財政海洋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1.88萬元挪用于與項目無關的出國費支出等。
在審計署指出上述問題后,審計署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司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有關地方部門和項目單位已將被擠占挪用的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2.05億元,收回被套取騙取的資金2.14億元。
與此同時,審計署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線索29起,涉案人員41人,目前正在依法查處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審計署此前發布的“10個省區1139個節能減排項目審計結果”亦顯示,少數企業和項目實施單位通過提供虛假信息、編造虛假資料等方式違規申請并獲得1.41億元專項資金,違規將1.29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日常辦公、購買理財產品、工資支付、撥付公司經營等非節能減排方面支出。
對此,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楊志勇表示,“三款科目”資金以及中央和省級財政投入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設立的主要政策目標是推動節能減排,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要避免國家節能補貼資金淪為企業、單位隱形福利,一方面,可以改變對“三款科目”補貼形式,通過減稅等其他方式進行補貼,減少現金直接補給;另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大審計力度,讓違規資金使用無所遁形,同時,對相關違規人員從重處罰,起到威懾作用。
除此之外,楊志勇表示,也應該在制度上強化主管部門審核、第三方評審機構對節能減排項目的審核工作。
根據審計署發布的“三款科目”資金的審計報告,因主管部門審核不嚴、第三方評審機構未盡責等,造成217個項目單位以“報大建小”、重復申報等方式違規獲得“三款科目”資金8.35億元。
比如,揚州市財政局、城鄉建設局未嚴格審核企業上報的示范項目建設而使得6個項目違規獲得中央財政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資金30.9萬元。(記者 紀睿坤)